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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輔法
《芋論》修任何法案都是為了解決問題
立法院甫於上週結束為期 3 週的臨時會,通過「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國安修法,獲得高度肯定。但也因修正「工廠輔導管理法」納管農地工廠、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落實申報責任卻未按門牌逐戶實價登錄而慘遭抨擊。然而,修法是為了解決問題,不應製造更多的問題,確應回歸理性面來檢討為何需要這樣做。
工輔法三讀 特登工廠10年輔導改善20年落日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工輔法部分條文,針對農地既存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須在 2 年內申請納管、 3 年內提工廠改善計畫, 10 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落日期限則為 20 年。
工輔法納落日條款 經部:全面納管輔導轉型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工輔法修正條文,確定納入落日條款。經濟部表示,將在「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原則下,輔導非法農地工廠在 20 年內轉型成為合法工廠,兼顧經濟、就業與環境安全。
藍批工輔法放任農工混雜 綠委:協助業者合法化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工輔法部分條文,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說,這次修法只讓農地工廠就地合法,放任農工混雜;民進黨立委蔡培慧說,修法有 3 把刀,是要協助業者走向合法化。
工輔法落日條款協商無共識 保留院會處理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召集朝野協商工輔法修正草案,其中民進黨團、國民黨團、時代力量黨團都提案,「特定工廠登記證」的落日期限訂為 20 年,因親民黨團不接受,將在院會中表決。
工輔法拚三讀 管碧玲:黨團共識落日期限20年
立法院長蘇嘉全下午將召集朝野協商工輔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上午舉行黨團大會,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說,黨團有共識將「特定工廠登記證」的落日期限訂為 20 年,協商時將提修正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