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廣告不實又一樁,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俊麗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台中市建案「俊麗十六境」的建案廣告涉及廣告不實,將處新台幣 30 萬元罰鍰。
為了吸引買方上門,建商或是代銷業者想要凸顯建案特色,自然得花更多心思;然而若是廣告內容不符合原先建築設計的合法用途,就有廣告不實的爭議。
公平會指出,俊麗公司在 591 房屋交易網網站刊登台中市東區「俊麗十六境」的建案廣告,說明樓層規劃時,在「地下一層」、也就是 A7 戶傢俱配置參考圖的地下室平面圖,畫有桌椅、吧台等設施,顯示地下室空間可規劃為室內住宅空間使用。
然而,公平會根據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的資訊,指出該建案的使用執照並未申請建造地下層,如果該建案沒有經過核准,擅自打通一樓樓板、增建地下室,以擺放桌椅、吧台做為室內住宅空間使用,將涉及擅自增建的違章建築行為,違反建築法規定。
公平會調查期間,俊麗公司表示,建案並未建有地下層,此廣告是因為公司人員未詳加核對才會誤植;不過公平會認為,建案廣告確實與事實不符,會讓大眾對建案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甚至造成市場競爭機制喪失原有效能,導致不公平競爭的結果,因此仍決議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一項規定,處俊麗公司30萬元罰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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