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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放流水超標被罰 2千萬罰鍰繳清

台中火力發電廠。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 3 次超標,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連續開罰,第 3 次罰鍰高達新台幣 2000 萬元。台中市環保局今天指出,中火已依規繳清 2000 萬元罰鍰,前兩次罰鍰也已繳納。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依照規定,中火各發電機組放流水的硝酸鹽氮濃度須低於 50 毫克/公升。今年 1 月起,於 3 個月內連續查獲中火廢水中的硝酸鹽氮 3 次超標,分別為 68.9 毫克/公升、91.6 毫克/公升、105 毫克/公升,水污染情節重大。

環保局指出,依照違規情節輕重,陸續開罰 26 萬 4000 元、 301 萬 2000 元,以及最高上限罰款 2000 萬元罰鍰,並督促中火限期提送改善計畫書,加速改善作業,展現捍衛市民健康的決心。

這項創下國營事業因污染違反環保法規被開罰最高紀錄的案件,環保局證實,中火前兩次罰款已於期限內全數繳納,而 2000 萬元的罰鍰也於 8 日透過台灣銀行梧棲分行全數繳清。後續將要求中火依照核定的計畫書加速改善作業,執行天數由 90 天縮減為 60 天。

環保局表示,查驗合格前,中火 1 至 4 號機組至少降載 50 %; 7 月起,更需按季執行放流口下游水體生態調查與監測。環保局也將持續查驗廢水水質,若違規將繼續重罰。

中市府指出,會繼續在固定、移動、逸散等污染源多管齊下嚴格管制,並以嚴懲重罰方式嚇阻及督促相關人士或工廠單位,務必持續改善空氣品質,不會鬆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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