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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船等四方攜手整合資源 搶海事工程商機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船公司聯合陽明、台航、台灣港勤公司等四家公股企業籌組工作小組,整合彼此資源,並納入周邊小型海事工程公司的能量,與離岸風電開發商洽談海事工程商機。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今天在台船公司台北辦公室舉行「四方合作意向書簽署儀式」。出席簽署代表為台船公司董事長鄭文隆、陽明海運董事長謝志堅、台灣港務港勤公司董事長張國明、台灣航業董事長劉文慶等四人。

鄭文隆表示,簽約四方各有各的專長和軟硬體資源,但離岸風電事業需要許多船舶,畢竟開發商在執行業務時,希望本土船隊有所發揮;這四家企業有船舶、人員、管理、訓練等能量,預計先組工作小組,再和開發商洽談,並發揮母雞帶小雞的方式,吸納周邊較小型的船舶公司一起進軍海事工程大業。

鄭文隆指出,過去台灣的工程能量集中陸地和近海工程,希望藉由離岸風電的建設,將工程經驗從近海帶到離岸,這將帶動台灣海事工程的質與量發展得更好。

謝志堅說,陽明可以提供船員訓練、物流服務、散裝和貨櫃航運,且陽明在全球 100 多個港口都有據點,還能提供超高、寬、長、重器具設備一條龍服務。張國明則願意提供全公司拖船等 47 艘各式船舶及 409 位船員的能量共襄盛舉。

劉文慶認為,離岸風電是台灣享有乾淨能源的大業,不應受政治干擾,台航除了散裝船,還有人力管理、人員代送等能量,可讓四方工作小組力量更強大。

經濟能源局長林全能強調,5.5GW 離岸風電 2025 年全數運轉後,可年發電 198 億度,減少 1047 萬公噸二氧化碳,工業產值達新台幣 1280 億元,服務業產值達 700 億元;但最重要的目標是要建立國內供應鏈的能量。

鄭文隆說,四方企業先成立工作小組,未來再視工作順利與否成立公司,並搶先在各大開發商與國內工程界廣泛接觸前先搶下商機,至於未來是否自建一艘數十億元的風機安裝船 (TIV),還要視能源局對未來 2026 年到 2030 年是否每年再建 1GW 發電量的計畫,以及在接觸開發商洽談工程計畫時能釋出多少生意,再評估興建與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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