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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菁雜誌專欄》賴清德祖厝也是「行政怠惰逼人違法」的典型案例

圖片來源:截自蕪菁雜誌臉書

其實跟賴清德祖厝類似的事情,高雄人也算是經驗豐富。也是「行政怠惰逼人違法」的典型案例。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有兩大聚落,紅毛港和大林蒲,都是清朝中葉以來就存在的漁村。

1967 年,在當時的經濟部長李國鼎主持下,高雄第二港口開工(註:以前旗津是個半島,跟小港連在一起。後來才被鑿開為第二港口),同時把紅毛港、大林蒲劃定為未來的深水港與工業區的預定地,發佈「禁建」的行政命令。

然後紅毛港、大林蒲兩個漁村,就這樣一直被國民黨政府放置 play。

1967 年禁建命令生效,但是沒有遷村計畫。拖到八年以後,1975 年第二港口完工,國民黨政府(當時的經濟部長是孫運璿)才想到要「著手擬訂」遷村計畫。

但也只是嘴巴上講講;遷村草案擬訂出來已經是 1985 年。那也只是「有那麼一份計劃書」而已。

紅毛港繼續放置 play 二十年,期間間歇性開開幾次公聽會,每次都沒有具體承諾,居民氣得發動抗爭,國民黨官又出來應付一下,如此無限循環下去。

從李國鼎以來,四十年的時間,紅毛港一直被國民黨放置 play,處在禁建狀態,修繕就是違法。

問題是,大清年間的土埆厝,到了二十世紀末,不修繕要怎麼住人?應該說,不翻建成現代透天厝要怎麼住人?所以事實上就是當地居民逼不得已,全民違法僭建,然後國民黨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事情真正解決,是謝長廷當選高雄市長以後,開始著手落實遷村。幸運的是,阿扁 2000 年當選總統以後,民進黨中央與地方政府全力配合,協調台糖給出鳳山過埤仔的土地作為遷村用地。

雖然有 2002 年紅毛港「炸港」抗爭的插曲,但民進黨政府還是在短短幾年內,完成了各種清丈地籍的準備工作。2005 年動工拆除紅毛港村落,2007 年遷村完畢,馬上開始建設第六貨櫃中心,今天我們才有台灣最大的深水貨櫃港。

而大林蒲的進度就更慢一些,陳菊做了些準備工作,但馬英九政府始終相應不理,陳菊本身對遷村案的積極度,也不像後來的陳其邁那麼高。進度加速還是要來到陳其邁與蔡英文配合的時期,但遷村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紙上作業完成的。近幾天終於有好消息,行政院加碼撥下八百億的遷村經費,遷村用地也找好了(也是在過埤仔的台糖地),動工應該也不遠了。

結論就是,很多這種「既存違建」的問題,都是國民黨不徹底的行政措施,留下的爛攤子。國民黨中央/地方政府怠惰拖延不作為。收爛攤子的往往都是民進黨的中央與地方政府。

所以賴清德祖厝礦工寮的事件,在我們高雄人看來,根本是既視感滿滿。稍微有點社會常識的高雄人,都知道這是國民黨留下的爛攤子,是行政怠惰留下的歷史共業。

會被黃白柯昌狸貓帶風向的,終究還是那些社會常識不足、養尊處優,一輩子沒被黨國鐵拳揍過的都會費拉而已。

圖片來源:截自蕪菁雜誌臉書

原文出自蕪菁雜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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