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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糾正衛福部兒少安置業務 陳時中接受質問

圖片來源:中央社

監察院今天說,曾就兒少安置業務糾正衛福部,但並未根本解決,衛福部長陳時中為此 5 日到監察院接受質問。陳時中說,會與地方合作,重新檢視安置的成本,並建立分級分類制度。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王幼玲及田秋堇調查並糾正衛福部「法定服務如保護性業務,特別是兒少安置,是多重需求司法、社福兒少最後的處遇場所,需要高度人力投入。目前『兒少安置業務』以服務個案數計算委託經費,卻不符成本;補助部分人事經費杯水車薪,工作人員招募困難,安置機構無以為繼。國家應承擔照顧弱勢兒少的工作,卻因為要節省成本,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等案。

監察院指出,衛福部從 2019 年2月被糾正後,對糾正事項,雖有部分改善,但並未根本解決,因此依監察法第 25 條規定,辦理質問。衛福部長陳時中、次長李麗芬與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社會及家庭署長及相關主管人員,5日到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接受質問。

會中多位委員強調,強制安置的兒少多遭遇重大困境,人生起步較其他兒童更為坎坷,有複雜、多重的需求,需要高密度及專業支持,兒少機構已經是他們最後的安置場所,照顧這些弱勢兒少是政府法定職責。

監察院指出,公立的三所公辦兒童之家,只能安置 400 多名兒少,安置費用每人每月新台幣4萬元到5萬 5000 元,另外 2877 名安置在民間的兒少教養機構,安置費用每人每月僅3萬 3000 元,公私立機構差距懸殊。導致社工及工作人員不足、待遇低、流動率高,造成安置兒少照顧品質不佳,最後受害的還是被照顧的兒少。

多位監委請衛福部重新計算安置的合理成本、依照安置兒少不同的照顧需要,建立分級分類制度,確立機構的照顧能量,建立應有的照顧標準,不因所處縣市財政寬裕與否,而遭到差別待遇。

陳時中表示,社會福利業務是地方自治事項,會在公私協力、地方及中央合作的精神下,重新檢視安置的成本,並對有多重需求、困難照顧的兒少建立分級分類制度。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則要求,衛福部要有規劃期程,將會持續追蹤改善進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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