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修正公告「廢機動車輛回收拆解及粉碎分類補貼費用表」,調整廢車處理業粉碎分類補貼費率,廢車再生料越多,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愈高者,費率愈高。
一般民眾的廢車交予回收業者後,由其拆解有價零組件及應回收物品,廢車殼則送至處理廠粉碎分類處理。環保署以「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及碎鐵產生量為核算稽核認證量基礎,視再利用率達成程度核發處理業補貼費用。
環保署檢視近年處理業執行成效,業者均已達資源再利用率 76 %以上的最高級距。為提升更多的再生料供資源循環使用,新增 2 項補貼級距,並設置落日條款,促使業者強化設備分選成效,提高再生料產量,讓廢車產業朝向高值化發展。
根據內容,原定 76 % 以上補貼皆為新台幣 3800 元,自今年 5 月起至明年底,將細分為 75 % 至 82 % 維持 3800 元、 82 % 至 89 % 為 4400 元、 89 % 以上則是 4800 元; 111 年起 75 % 至 82 % 微降至 3400 元,其餘不變。
環保署表示,希望藉由經濟誘因引導廢車處理業提高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以減少廢棄物產出量,並能提高有價物料(如碎鐵、廢塑膠等)的回收成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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