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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內政部修法規 老人照顧機構門窗須用防火材料

圖片來源:中央社

根據現行法規,長照機構、護理之家等機構的分間牆應使用防火材料,由於這類機構多是老人與行動不便者,為了進一步強化防火安全,內政部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要求門窗也要使用防火材料,爭取火災發生時的逃生時間。

位於新北市新莊的衛福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 2018 年 8 月 13 日清晨發生大火,造成 14 人死亡、10 多人受傷,由於疏散時未關閉房門,導致防火區劃失去功能,火勢迅速蔓延,釀成悲劇。

根據現行法規,護理之家等機構各防火區劃內的分間牆應以防火材料建造,但分間牆上的門窗並未限制,有鑑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事件,內政部營建署近日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精神復健機構,其門窗也應使用防火材料製造或具半小時以上的防火時效,以減少火災時濃煙竄入,延長避難時間。營建署建管組組長高文婷說:『(原音)我們最近正在預告要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86 條的規定,那這個規定本來是在規範分間牆的防火性能,那以前的修法是只規範牆,並沒有規範牆上的門窗,那這次經過一些新莊附北醫院的經驗,我們認為這個牆上的門窗也應該在規範之內,才能讓第一次的防火時效能夠發揮效果。』

此外,國內高層建築物規模、數量增加,工法、材料、設備也已有長足進步,因此,這次修法也放寬高層建物各種管線材料都必須由防火材料製成的規定,改為由防火材料製成或包覆即可,且排水系統若已裝配在防火區劃的管道間內,則可不受限制。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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