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 12 日無預警停飛, 13 日遠航又說要繼續營運,民航局將嚴審遠航飛安及財務狀況後,報請交通部決定。根據民航局統計,遠航復飛近 9 年來,因飛安違規遭裁罰共 31 件。
遠航無預警停飛後又說要飛,外界多半視為烏龍事件,但也讓很多消費者對遠航失去信心,民航局統計,到昨天,遠航受理的退票登記,有 2 萬 7242 筆;遠航是否能再度復飛,交通部已指示民航局,從飛安及財務面向嚴格審查。
民航局說,明天將審查遠航 13 日晚間提出的意見陳述書,不過,給予遠航陳述意見的時間是到 18 日,明天不會有答案。
遠航在 2008 年 5 月因公司遭掏空而首度停飛, 2009 年 4 月,法院准予遠航重整,最後由樺福集團董事長張綱維以私人名義挹注資金,遠航 2011 年 4 月復飛,直到日前無預警公告因資金籌措困難,停止飛航營運;不過,隔天張綱維又出面說要繼續營運。
根據民航局統計,遠航 2011 年 4 月復飛至今, 2012 年到現在,每年都有飛安違規,至今共有 31 件遭罰。
31 件遭裁罰的飛安違規,包括:空中關車、飛機重落地未依規定執行檢查、維護紀錄遺失、飛機衝出跑道、發動機超溫超速、航班違反航管高度指示、違規降落、飛航組員超時、載客數違反營運規範、更換發動機未依規定測試、未依原廠規定執行維修計畫、機隊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緊急逃生演練、 2 架遠航飛機彼此隔離低於最低標準等。
民航局對遠航 31 件的違規裁罰,除了警告外,單一事件的罰鍰,最多新台幣 60 萬元,共 5 件,另有 20 萬元、 30 萬元及 48 萬元及對正、副駕駛罰 6 萬元到 9 萬元,對維修人員處分停業 2 個月等。
有關財務監理部分,民航局從 2017 年起,才公布對航空公司的營運違規裁罰,至今遭裁罰對象只有遠東航空,共有 7 件,罰鍰共 1220 萬元,包括:向銀行高額借款給集團關係人用於非航空用途,造成公司庫存現金流不足,多次無故取消部分航班且未改善。
遠航的作法讓外界錯愕,遠航逾千名員工希望公司盡快恢復營運,交通部長林佳龍昨天接受媒體聯訪時則說,目前還沒看到遠航決問題的能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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