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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侮辱伊斯蘭教 大馬公民被判十年十個月徒刑

馬來西亞警方今天(9 日)表示,一名大馬公民因為在社群媒體上侮辱伊斯蘭教與先知穆罕默德(Prophet Muhammad),被判處 10 年以上徒刑。這是近年來大馬就類似罪行最嚴厲的其中一次處罰。

法新社報導,在族裔多元的馬來西亞,種族、宗教與語言議題非常敏感。批評者則說,穆斯林強硬派愈來愈有影響力,正在侵蝕大馬傳統上寬容的伊斯蘭教。

馬來西亞全國警察總長弗茲(Mohamad Fuzi Harun)表示,臉書(Facebook)用戶「Ayea Yea」承認犯下 10 項反宗教活動與濫用通訊網路的罪名,總共被判 10 年 10 個月徒刑。

弗茲在聲明中並未區分每種犯行的罪名數量,僅表示犯人將連續服刑。

依據馬來西亞法律,反宗教活動有罪可判處 2 至 5 年徒刑。濫用通訊網路罪最高可處 1 年徒刑,易科或併科 5 萬令吉(1 萬 2200 美元)罰金。

另有 3 名社群媒體用戶也被以侮辱伊斯蘭教與先知穆罕默德,以及引發種族不和諧的罪名起訴。

已經認罪的 1 人下周將面臨法院判決,另外兩人將被羈押,不得保釋。

弗茲說,「警方建議民眾不要濫用社群媒體或通訊網路,上傳或分享任何形式、足以觸動種族與宗教敏感神經的挑釁內容。」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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