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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問答 所有解答都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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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 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 臉書專頁。

「公民投票」答客問 (華語版) Lau Bing-sin

一、請問「公投法」是在哪一年通過的?

在 2003 年 11 月 27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 月 31 日由陳水扁總統公布,並正式實施。

二、請問「公投法」補正是在哪一年通過的?

在 2017 年 12 月 12 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2018 年 1 月 3 日由蔡英文總統公布,並正式實施。

三、請問補正後的「公投法」將投票年齡降到幾歲?

答:由 20 歲降到 18 歲。18 歲尚無選舉權,但有公民投票權。

四、什麼是公民投票?

答:「公民投票」是一種直接民主制度,也是落實「主權在民」原則 的重要制度,當人民選出的代議士 (包括行政首長及民意代 表) 悖離民意時,讓人民可以透過「公民投票」課予政府遵從 人民意志的義務。也因此,公民投票一方面是民眾直接對 「事」表達意見的參政權,一方面也是人民意志最直接有效的 展現方式。

我國憲法第 17 條賦予人民的參政權,除了授權給政治人物的「選舉」權外,還包括由人民自己決定公共事務的「創制」權、「複決」權,而「創制」權、「複決」權也正是人民透過公 民投票展現意志的權利。

五、為什麼公民投票會成為國際潮流?

答:因為公民投票的作用,在落實直接民權,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可以化解政黨爭執與社會歧見。因此:

  1. 全世界有 156 個國家舉辦過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民投票。
  2. 到 2003 年 11 月底,全世界已舉辦過 1523 次全國性公民投票。
  3. 1972 年到 2002 年間,歐洲共有超過 1 億 5 千萬公民在 11 個 國家舉行過 27 次是否加入歐盟的公民投票;美國各州舉辦的公民投票次數更高達 2869 次之多。

六、世界各國,有哪些透過公投憲政改造成功的案例?

答:法國:1958..09.28 公投,80%贊成新憲;智利:1980.09.11 公 投,68% 贊成新憲;菲律賓:1987.02.02 公投,79% 贊成新憲;南韓 1987 年 10 月 27 日新憲公投,93% 贊成新憲。

七、世界各國,有哪些透過公投成功影響公共政策的案例?

答:世界上許多承認公民投票權利的法治先進國家,都有不少透過公民投票展現人民意志、影響政府決策的例子。

南非曾在 1992 年透過公民投票,廢止其長久以來惡名昭彰的 「種族隔離」(apartheid)制度;瑞士在 2002 年透過公民投票,決 定向聯合國申請成為會員國。愛爾蘭在 2015 年透過公民投票通過了成為第一個以公投完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日本 2015 年在相對多數決的前提下,否決了大阪市和大阪府合併的的 「大阪都」構想公投案…..。

八、何謂「全國性公投」、「地方性公投」?

答:公民投票分為全國性公民投票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乃是針對全國性事務 (例如我國是否應該開放帶骨美國牛肉進口),而地方性公民投票則是針對地方自治事項 (例如台北市大巨蛋的體育園區是否變更為森林公園)。

九、2003 年通過的公民投票法進行公投,有哪些門檻和程序?

答:無論是全國性公民投票還是地方性公民投票,依 2003 年通過的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基本上進行的程序都相同,分為下列四個階段:

  • 第一階段:由千分之五具投票權的公民 (在全國性公投,約 9 萬 0433 人) 提案
  • 第二階段:向地方選舉委員會或中央選舉委員會提案,並送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核;若遭審核不符規定,提案便會被駁回
  • 第三階段:審查通過後,須由百分之五具投票權的公民 (在全國性 公投,約 90 萬 4323 人),於六個月內完成連署,才能真正啟動公民投票。
  • 第四階段:公民投票,必須由過半數的選舉權人參與投票 (即投票率百分之五十,904 萬 3228 人),且同意票須超過投票人數的一半 (452 萬 1614 人),公民投票才會有效通過,否則公民投票提案 便視為「否決」(此即俗稱的「雙二一門檻」)。

十、哪些事項不可以公投?

答:一般而言,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等事項不可以作為公民投票的提案。但我們的「公投法」因國家處境關係而變得比較特殊,公投能 複決法律、立法原則、重大政策、憲法修正案,公投也能創制 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但不得創制憲法,也就是不能將「國土範圍」「國旗、國號、國歌」等改變主權現狀付諸公投,這完全 違背「主權在民」之原理原則,將來必須補正。

十一、公投有用嗎?如果政府不執行公投結果,怎麼辦?

答:《公民投票法》規定,如果通過,政府一定要執行,否則就是違法失職;如果政府不執行公投結果,可以到法院告他,也可以到監察院檢舉他。

十二、如果公投沒有通過怎麼辦?

答: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如果沒通過,二年內不可再提出同樣的公投案。

十三、2003 年通過的「公投法」,為什麼被稱為「鳥籠公投法」? 在提案和連署方面有那些不合理?

答:第一階段,提案門檻要千分之五以上的選舉人  (約 9 萬 4 千多人),這種高門檻沒有必要,因為提案門檻的效果只在於「啟動 主管機關對該公投提案的程序性審查」,自然應該大幅降低門 檻,僅須避免濫行提案即可。故「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建議 改為萬分之一  (約 2000 人)  即可。

第二階段,正式連署門檻也太高,人數必須達選舉權人數的百分之五以上 (約 90 萬 4323 人),比獨立參選總統選舉的連署百分 之一點五 (約 27 萬人) 還高,極不合理。公投作為更常態性的民 意制衡,自然不應該比四年選一次的總統提名,還來得困難。 故「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建議比照總統選舉,改為百分之一 點五 (約 28 萬人) 即可。

另外,「投票率」規定為「選舉權人的半數」,也就是二分之一,故必須有百分之五十的選舉權人 (約 904 萬人) 出來投票,更 是「鳥籠公投法」的絕招,它讓所有公投法提案都無法通過

十四、2017 年 12 月 12 日修正通過的「公投法」,在提案和連署方 面有那些調整?

答:第一階段,提案門檻已降為萬分之一,約 2000 人即可。 第二階段,正式連署門檻已改為百分之一點五,約 28 萬人即可。

十五、2003 年通過的「公投法」,在「投票率」方面有那些不合理?

答:2003 年通過的「公投法」規定,公投之「投票率」規定為「選舉權人的半數」,也就是二分之一,故必須有百分之五十的選舉 權人 (約 904 萬人) 出來投票,同意票也要超過投票人的半數,結 果才算有效—即所謂雙二一條款。

但總統選舉或其他選舉均無此規定,不論多少人出來投票,只要獲得「相對多數票」即可當選。故「公投法」如此規定極不合理。

「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建議比照各種選舉,採取「簡單多數決」即可,或「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有效同意票達投 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

十六、2017 年 12 月 12 日修正通過的「公投法」,在投票率上有那些調整?

答:已修正為:「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已取消原先雙二一條款不合理的規定。

十七、自 2003 年通過公投法以來,總共有幾次全國性公投?

答:總共有六次,但因投票率未過半,都沒有獲得通過:

  1. 2004 年,配合總統大選,「強化國防」案。 有投票權人數:1650 萬;投票人數:745 萬 (45.17% 未過半)。 同意票人數:651 萬(91.8%);不同意人數:58 萬(8.2%)。 投票結果:否決。當年總統當選票數:647 萬
  2. 2004 年,配合總統大選,「對等談判」案。 有投票權人數:1650 萬;投票人數:744 萬 (45.17% 未過半)同意票人數:632 萬(92.05%);不同意人數:55 萬(7.95%)投票結果:否決。當年總統當選票數:647 萬
  3. 2008 年,配合總統大選,「討黨產」案。 有投票權人數:1732 萬;投票人數:455 萬 (26.34% 未過半)。 同意票人數:389 萬(91.46%);不同意人數:36 萬(8.54%)。 投票結果:否決。當年總統當選票數:766 萬
  4. 2008 年,配合總統大選,「反貪腐」案。 有投票權人數:1728 萬;投票人數:451 萬 (45.17%未過半)  同意人數:230 萬(58.17%);不同意人數:166 萬(41.83%)投票結果:否決;總統當選票數:766 萬
  5. 2008 年,配合總統大選,「台灣入聯合國」案。 有投票權人數:1731 萬;投票人數:620 萬(35.82% 未過半)同意人數:553 萬(94.01%);不同意人數:35 萬(5.99%)投票結果:否決;總統當選票數:766 萬
  6. 2008 年,配合總統大選,「務實返聯公投」案。

有投票權人數:1731 萬;投票人數:619 萬(45.17% 未過半)同意人數:496 萬(87.27%);不同意人數:72 萬(12.73%)投票結果:否決;總統當選票數:766 萬

這六個公投案,都因政黨杯葛,鼓吹支持者不領公投票、不投公投的關係,讓投票總數達不到全體選民的二分之一(約 904 萬),而遭否決。

十八、今年 2018 年 11 月 24 日九合一選舉,有幾個全國性公投案?

答:共有十個公投案:從編號七到十六號。

  • (七)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反空污公投」案。
  • (八)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反深澳電廠公投」案。
  • (九)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反核食公投」案。
  • (十)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婚姻限一男一女公投」案。
  • (十一)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高中前不教同志教育公投」 案。
  • (十二)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同志生活權益用專法公投」 案。
  • (十三)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2020 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案。
  • (十四)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民法保障同志權益公投」案。
  • (十五)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國中小性別平等教育公投」 案。
  • (十六)2018 年,配合九合一選舉,「廢除「非核家園」條文公投」 案。

今年的公投已經取消「過半投票率」的限制,只要投「同意票」的較多,而且達到今年有權投公投票的全體公民 (約 1980 萬人) 的四分之一 (約 495 萬人),公投案就可通過。

因此必定有公投案會通 過,將創造台灣民主歷史的旅程碑,進一步深化台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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