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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薪資納評審項目 近2千件採購案已適用

圖片來源:中央社

工程會今年 6 月發函要求機關辦理採購案時,應將員工薪資納入 CSR 評分表範本的評審考量,短短 4 個月,已經有 1949 件採購案將員工薪資列入評審項目,採用率 10.33%。

為落實行政院以政策工具鼓勵企業加薪的施政目標,促使廠商員工薪資達到新台幣 3 萬元水準,工程會今年已落實將員工薪資水準納入公共工程採購招標的考量之一。

工程會表示,經參酌勞動部 2016 年 2 月 26 日訂定的企業社會責任(CSR)評分表範本,並在今年 5 月 25 日邀集勞動部等相關機關研商後,修正 CSR 評分表範本其中一項評審項目為「於投標文件載明後續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不含加班費)至少新台幣3萬元以上」。

工程會指出,今年 6 月 26 日已將上述評分表範本通函給各機關,請各機關辦理評審案件時,應把員工薪資至少 3 萬元以上列為評審項目,達督促廠商提升薪資水準的效果;截至今年 10 月 26 日,18870 件採購案中,有 1949 件已採用新版 CSR 評分表範本,將員工薪資列入評審項目,採用率達 1 成,比起去年全年度 7.82% 有顯著成長。

為了響應政府拚加薪的政策目標,工程會表示,將持續向各機關宣導採行修正後的 CSR 評分表範本,以鼓勵企業加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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