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國家,員工午休時間上健身房的情況可能相當常見。而在瑞典,有雇主強制要求員工在上班時間運動。公司主管強調,運動是公司文化,「不想動就得走人」。
法新社報導,位於斯德哥爾摩的時尚與運動服飾零售商比昂柏格(Bjorn Borg)總部員工,每週五都會遠離辦公桌,前往附近健身房動動身子。
無人例外。瑞典網球傳奇柏格兩年多前成立公司時,體態宛如摔角手的 44 歲執行長邦吉(Henrik Bunge)就提出強制要求員工在上班時間運動。
邦吉毫不遲疑地說:「如果你不想運動,或是參與公司文化,你就得走人。」他也說,到目前都沒有人因為這項規定辭職。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在增進職場同事情誼的同時提高生產力和利潤。城市自來水公司 Kalmar Vatten 和建築諮詢公司 Rotpartner 同樣推行這項規定。
斯德哥爾摩大學 2014 年一項研究顯示,在上班日運動對員工和雇主都有好處,員工將能因此更健康,更專注於工作。
研究發現,員工缺勤率能因此下降 22%,而這對瑞典來說尤其重要,因為當時瑞典的病假平均請假率為 4%,是歐洲平均的兩倍。
瑞典人比歐洲其他國家民眾更愛運動,民調機構歐洲氣壓計(Eurobarometer)2014 年一項調查發現,瑞典 70% 受訪者每週運動一次,51% 的人每週運動 2 至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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