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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財專欄》弔詭的歷史

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心目中還有憲法嗎?

歷史,是充滿弔詭的!

在蔣家統治的年代,許多人因鼓吹、追求言論自由而身陷囹圄、失去自由(也當然沒了言論自由);在言論已然百無禁忌的今天,「馬英九們」卻罹患自由適應不良症,鼓吹、追求自由度 94 分(滿分 100)的台灣由自由度 9 分的中共統治!

以前,無憑無據沒關係,說你/妳是匪諜,你/妳就是匪諜;說你/妳槍斃可也,就槍斃可也!

現在,匪諜被人贓俱獲沒關係,說你/妳緩刑可也,就緩刑可也!說你/妳「無證據認定危害國家」,你/妳就沒有危害國家,就無罪!

在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的「白色恐怖」年代,執政者喜歡幫在野的異議人士戴上「叛國」或「為匪宣傳」的帽子;這些異議者,一個個被號稱「堅守民主陣營」的獨裁者槍斃或打入黑牢!

今天,已連三次總統大選淪為在野的中國國民黨,在國會殿堂裡竟毫不避諱扮演起「叛國」與「為匪宣傳」的急先鋒角色;這些異議者,一個個活得好端端的,遑論被槍斃或打入黑牢,卻口口聲聲喊「綠色恐怖」!

當年,在中國國民黨的黨國教育下,憲法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大家琅琅上口:「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條文跟憲法牴觸者無效」!

中國國民黨變在野黨後,憲法變得可「割」可「棄」了!今天,藍白沆瀣一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即所謂的「國會擴權法案」。例如:將憲法規定的「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修改為「總統於⋯⋯每年 3 月 1 日前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扯了半天、繞了一大圈,無非想讓立委擁有質詢總統之權),國人無需憲法素養、只要具有基本文字識讀能力,都可看出杯葛行政院、架空監察院、染指司法院、癱瘓考試院的「國會擴權法案」,牴觸現有憲法!是則,除非先「修憲」,否則,大法官判定「國會擴權法案」「大部分違憲」,剛好而已!

中國國民黨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敢公然喊「立法院沒有遵守憲法法庭判決、釋憲案的義務」,是只許立委強暴踐踏憲法、不准大法官解釋捍衛憲法,其人心目中還有憲法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片取自中央社檔案照片)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本文刊載於Dai Pai 台派網站 ,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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