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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專欄》有些人就是不適合當父母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Fxq19910504

律師您好,我是一個國中生,我的爸媽在我幼稚園時離婚了,剛開始,爸爸有時候會給媽媽一萬塊,但從去年開始,爸爸就完全沒有再給錢,我已經兩年沒看到他了,連我用 Line 和 fb 傳生日快樂和父親節快樂給他,他都已讀不回,他現在都不想養我,照顧我,我好怕以後他老了要我養他,但我不想養他,請問該怎麼辦?我只想養我的媽媽,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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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爸媽的。但是他們之所以不適合當爸媽,不是因為他們離婚,而是他們對於「有小孩」這件事,本來就不懂,也不想懂。

「愛」這種東西,向來不對等,你愛他,他不一定愛你,親情跟愛情,都是一樣的,沒有天生這種事。

其次是離婚。大部分的夫妻離婚,不是因為小孩的關係,而是因為他們不愛彼此了,或是有個人已經不愛對方,即使對方仍然深深愛這個人。我不知道你父母的情況如何,但是我希望你不要認為他們的分開,跟你有關係。但是你爸爸愛你嗎?等等再回答你這個問題。

理論上,你爸媽離婚的時候,應該會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你的扶養費。一般而言,扶養費的計算,每個人都不同。有錢的人不一定大方,窮人也不一定小氣,但是大人有個壞習慣,總認為養小孩的那一方不需要花錢,孩子在對方那裡,只要陽光、空氣與水就能長大,所以給越少越好,深怕對方把錢用來自己享受,沒有用在孩子身上。因為離婚的時候,兩個人可能已經恩斷義絕,所以對於給你的錢都會斤斤計較,連多給一千元,就像是要自己的命一樣。

所以讓法院判決你的扶養費,會不會好一點呢?不一定。因為法院原則上會按照不同縣市的生活水準來判斷,因為法官認為,兩個人都要負擔養你的責任,所以平均以後,通常都會在一萬元上下。可是養一個小孩,哪裡一個月只要二萬多元就好?所以,如果有人願意給超過一萬元,當然會比法官判決要來得好。但如果只願意給幾千元,那麼讓法官判決就會比較好。

幾千元?養寵物還比較貴,好嗎?

你爸爸之前願意給一萬元,當然還算是負責任。那麼,他為什麼突然不給了?

我不知道。可能他突然沒工作了,可能他遇到意外了,可能他成立了新家,有其他孩子要養。或者,根本沒發生這些事,他只是不想給了。這裡有太多可能,我沒辦法告訴你答案。

而他為何不回你的訊息、不願意跟你見面?

我一樣不知道。可能他心生愧疚,可能他忙著帶新的小孩,可能他沒錢付手機費用,可能他忙著工作,我不知道。但是我認為,不給媽媽扶養費,或許是不方便,但是你感受不到他的愛,卻是真實的。他沒錢,並不妨礙他花一點時間回你的訊息,或者讓你知道他還愛你。

所以,我所謂的不知道,可能只是安慰你。簡單的答案來說,或許是他不愛你。

那麼,你應該難過嗎?

是應該,也不應該。你應該難過,因為本來就可以難過,被一個你重視的人忽略,被一個生你的人丟在一邊,無論如何,難過都是應該的。但是,你也不應該難過,因為「愛」這種事,本來就不是天生的,即使父母子女也是相同的。他不愛你,但是媽媽愛你,也就是這樣了。以後,請你以同等的愛回報媽媽,這樣就好,不需要強迫自己去愛誰。

最後,我們來談點實際的問題。如果,你爸爸後來都沒有繼續給付扶養費,你可以怎麼做?

媽媽可以跟法院聲請改姓。基本上,如果你是跟父親姓,在你未成年之前,可以要求媽媽到法院聲請改姓;成年以後,你也可以自己改姓。另外,媽媽可以向法院請求要爸爸給付扶養費,如果父親沒財產,或是他不願意付,在你成年後,因為他過去未盡扶養義務,而且情節重大,你就不必養他。當他向你請求扶養的時候,你可以拒絕,或是請法院免除扶養義務。

孩子,請你記得,愛不是天生的,有些人就是不適合當父母。你不用對誰失望,因為有些人,本來就不值得期望。沒有期望,何來失望,不是嗎?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PIRO4D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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