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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被控貪污案 北院3月起密集開庭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11日親赴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應訊並在庭上否認犯罪。她強調並沒有浮報、虛報助理酬金或助理費,沒有施用詐術讓立法院陷於錯誤,也沒有不法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去年已陸續傳喚高虹安及 4 名助理。依據庭期表,合議庭訂於 3 月 6 日、13 日再開 2 次準備程序庭後,3 月底至 5 月間密集召開審理庭。

根據庭期表查詢,合議庭將於 3 月 6 日、13 日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3 月 27 日上午召開審理庭,4 月 10 日、 17 日、5 月 15 日、 22 日的上、下午均開審理庭,5 月 29 日上午召開審理庭。合議庭將於辯論終結後擇期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員任內自 2020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總計詐得新台幣 46 萬 30 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 5 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於去年 9 月 25 日、 10 月 2 日、 11 日先後傳喚 5 名被告進行準備程序。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均不爭執,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

高虹安辯稱,從未要求黃惠玟虛報、浮報助理酬金或加班費,助理的加班費都是實際勞務所得,加班時數超過申報時數,甚至超過上限,助理費申報後撥入助理帳戶,並無不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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