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靈果和館長的「自媒體不用負公共責任」的論述,其實還蠻值得探討。
這是資訊科技之後,一種特殊媒體道德價值觀的改變,這種選擇其實背後有一定的脈絡。
像我們奇遊團這些老師莫名其妙出來參與這麼多事情。不是可以撈那麼多錢的菁英,也沒有大隻的麥克風,卻負擔公共責任,純粹是個人的選擇。
連台灣近十年來從事政治最重要的兩個人柯文哲和黃國昌,都可以不用負公共責任,每天回力鏢自己打自己,長成自己以前討厭的那種人。
在這樣子的社會道德價值體系之下,要求自媒體負公共責任,是不是對台灣這個社會期待過高?
自媒體,也稱為個人媒體或獨立媒體,指的是個人或小型團體透過網路平台發布內容,與公眾進行溝通和互動的媒介。
自媒體跟傳統媒體不同,傳統媒體如報紙、電視和廣播等,通常由較大的組織運作,並承擔著較明確的公共責任和社會職能,例如新聞報導的準確性、平衡性和公正性。而自媒體則主要由個人運營,可能被視為更加個人化和自由化的表達平台,不一定受到同樣的規範和期望。
在這樣情況之下,對自媒體要求跟傳統媒體一樣。負擔同樣的公共責任是不是要求太高?這些自媒體水準跟傳統媒體相較之下並不高,雖然有很多成功的例子,但是入門的門檻很低,而且很多成為熱門節目的原因,純粹是因為觀眾的特性,而不是頻道的品質或內容。
今天下午接受民視新聞的訪問講訊息戰爭,談到人類的社會突然在資訊科技革命之後有了很大的改變,尤其訊息和知識的傳遞,在一般人通訊成本幾個為零的情況之下,每個人每天所接受都超過以往上千倍以上的訊息量,利用傳統媒體或官方管道來闢謠,根本不了解資訊科技革命之後,人類溝通和接收訊息的真實面貌。
自媒體其實也就是個人,要求每個人都能夠盡到社會公共利益的責任;就跟要求每個人都要有 CEO 等級的能力,可以瞬間判斷是否為假訊息,是同樣困難的事情!
資訊科技革命改變人類的社會,法律和道德規範趕不上時代的變遷。
專制獨裁和自由民主的國家更處在不同的價值選擇上,專制國家用民主國家的自由開放來顛覆民主的體制,一直都是資訊科技革命之後,民主國家難以對抗的問題。
我想這就是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序幕,從訊息戰爭開始,以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結束!
留在台灣就好,跑到其他民主自由的國家恐怕也很難置身事外!
即使考慮言論自由民主國家應該也要有管理辦法,以前成立報社或是電視台也是要經過審查發行執照!
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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