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付扶養費,沒有資格當我爸爸。」五歲的小男生,一進入法庭,就對著坐在被告席的爸爸說了這句話,而且連續說了三次。媽媽在原告席啜泣,法官則是皺了眉頭,嘆了口氣,但是沒有說什麼。
「今天兩造對於監護權的歸屬,有什麼意見要表示嗎?」法官問。
這原本是一場爭取監護權的訴訟。孩子的爸爸跟媽媽在一起十年,並沒有結婚,媽媽懷孕生下孩子後,爸爸竟然在認領以後,跟另一個女人結婚,從訴訟開始到現在,孩子的媽媽從來對爸爸就是破口大罵,所有不堪入耳的字眼都從媽媽口中說出,她的情緒一直都是滿滿的恨意,爸爸也因為媽媽的作為,而聲請保護令,並且獲得法院核發。
爸爸沈默了幾分鐘,然後對法官說,「我願意把監護權給媽媽,另外,探視孩子的部分,我希望越少越好,以後我只要一個月看到孩子兩天就好,而且不用過夜。」孩子在旁聽席上不安分的跑來跑去,嘴巴裡仍然說著,「爸爸壞壞,不給扶養費。」
法官似乎突然想起了什麼,請法警把孩子帶出去,並且請社工來幫忙照顧這個五歲的孩子。孩子原本不願意離開,嘴裡說著不要離開媽媽,但是在社工的幫忙下,總算半推半就的帶出了法庭。
對於爸爸突然放棄爭取監護權,媽媽的表情有些意外,尤其看到爸爸放棄一般法院會給予探視者每兩週就可以帶孩子兩天過夜的權利,似乎覺得很開心,連忙跟法官說,「我當然同意,但是他的扶養費還是要給我多一些,因為我現在一個人帶小孩,真的很辛苦。」
「報告法官,我願意付錢,事實上,我還沒結婚前,就是我在負擔。可是,結婚後我真的沒有能力付出這麼多,因為我現在有自己的家庭跟孩子,可不可以請法官在扶養費的金額上,考慮我的收入與支出。」爸爸帶著苦笑,說出這段話。
「你這個無恥的人!」媽媽突然在原告席上暴怒,「你不要臉!我懷孕這麼辛苦、胖了快三十公斤,才把他生下來,你現在竟然跟我講你沒錢!你真的很不要臉!」
爸爸似乎也動了氣,「我沒給你?你敢說這種話?我現在也只是少給你一些,剛剛孩子說那個什麼話?竟然說我沒給扶養費?」
眼看他們在法庭上歇斯底里的咆哮,法官這時候慶幸把孩子帶出去是對的。可是,他們對罵的聲量實在太大,大概也能穿透厚重的木門。法官忍不住提高聲音,對他們說,「夠了沒?你們是把法院當作菜市場嗎?」
兩個人突然安靜下來,媽媽一如往常的滿臉怒氣,爸爸如同既往的一臉委屈。
「你們都講完了?可以輪到我說話了嗎?」看到他們安靜下來,法官的語氣也轉柔和。「媽媽,我問你,你現在想要什麼?多一點扶養費嗎?」
「他答應過我的。」媽媽的怒氣轉為啜泣,「他在我懷孕的時候,告訴我,他會用心照顧這個孩子,現在怎麼會變成這樣?」
「因為他結婚了。」法官平靜的說,「他有自己的家庭,也得要養他跟現任太太生的孩子。人生很多時候,就是這麼一回事,戲棚下站久不一定是你的,所謂的橫刀奪愛,在這個世界裡是常態。」
法庭裡一片沈默,只剩下媽媽不停的啜泣聲,夾雜著「他答應過我的、他答應過我的」。
「你覺得爸爸放棄監護權、盡量縮短探視權,這是好現象嗎?」法官話鋒一轉,突然問了她這個問題。
「當然好,我不要孩子跟他有任何關係。」媽媽堅定的說。
「那麼,你可以想想兩個問題嗎?第一,你覺得爸爸放棄跟這個孩子相處的機會,對孩子的未來是好的嗎?第二,你覺得要一個人付錢,用罵的比較有用,還是要他心甘情願,為了孩子付錢比較有效?」
媽媽愣住了,因為她從來沒想過這兩個問題。
「你知道嗎?你們的孩子,一直在嘗試保護你。我知道你沒有教唆孩子仇視爸爸,可是當你每天都在哭泣、每天都在孩子面前詛咒他爸爸,對他而言,他為了要保護你,就得學會怎麼討厭爸爸。而對於孩子的爸爸來說,他看到孩子這麼討厭他,他能做的就是逃跑,眼不見為淨就算了。至於錢,他當然不會想多付,他幹嘛付錢養一個討厭他的人?」
「至於你。」法官轉向這個爸爸,「你有自己的家庭要養沒錯,可是孩子同樣需要你。你只想到你現在這個家庭,但是你有想過這個孩子跟媽媽的心情嗎?他們的感受是被你拋棄的,你既然跟她沒有緣份,沒人可以勉強,但是你對於孩子,能不能多盡一點心力?讓孩子感受到,你是愛他的?」
開庭結束了,兩個人一前一後的走出去。媽媽看到孩子正在跟社工撒嬌,她輕聲的跟孩子說,「我們回家了。」爸爸走出來,看到媽媽牽著孩子往前走的背影,有些遲疑的叫了媽媽跟孩子的名字。媽媽沒有轉身,似乎強忍著眼淚,孩子則是立刻跑過來爸爸身邊,對他說,「爸爸!什麼是扶養費啊?你給媽媽好不好,我不要媽媽再哭了。」
爸爸忍住眼淚點點頭,孩子開心的親了爸爸一下,然後對他說,「我很想你,你要來看我喔!」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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