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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稽查鐵板燒業 開罰飲品腸桿菌超標、菜單不實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轄內20家鐵板燒及排餐餐廳稽查環境衛生,抽驗沙拉類即食食品、麵類製品及生鮮牛肉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等共18件產品,31日公布結果。圖為稽查情形。(台中市政府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食安處今天公布「鐵板燒暨排餐餐飲業」稽查結果,大埔鐵板燒福星店的冬瓜茶腸桿菌科超標 130 倍、吉品鐵板燒菜單標示香煎鱈魚,但實際為大比目魚,各裁罰 3 萬及 4 萬元。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轄內 20 家鐵板燒及排餐餐廳稽查環境衛生,抽驗沙拉類即食食品、麵類製品及生鮮牛肉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等共 18 件產品。

其中,大埔鐵板燒福星店 1 件自製飲品「冬瓜茶」初驗不合格,經複驗仍檢驗出腸桿菌科 1300CFU / mL ,超過標準值 130 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處新台幣 3 萬元罰緩。

另外,太平區的吉品鐵板燒菜單標示不合格,1 項菜單標示菜品為「香煎鱈魚」,但品名應為「大比目魚」,涉違反食安法規定裁處 4 萬元罰緩。

食安處指出,此次同時稽查環境、製程與人員衛生,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標示查核及保存來源文件、食品業者登錄及投保產品責任險等,查核結果有常見缺失,如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辦理健康檢查、食材未離地、個人物品未分區放置等,經限期改正後均已複查合格。

食安處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如食品經檢出不符衛生標準規定,表示製作過程人員衛生不佳或是食材保存不當、器具不潔,導致受到汙染或菌數增生;標示特定魚種為品名者,如屬於「鱈形目」的魚種,方得標示為「鱈魚」,非屬此魚種規定而擅自標示,即屬標示不實,如經查獲,將依法處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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