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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專欄》不反擊,以後他怎麼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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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我的孩子已經因為這件事情睡不著好幾天,我甚至帶他去看兒童心理門診,但是沒有好轉,你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在學校遇到霸凌?」我問。

「事情是這樣的,我兒子今年 11 歲,長得比較秀氣,個性也比較文靜。平常同學就會笑他娘娘腔,他已經忍耐很久了。在去年年底,他一個人下課,走在路上的時候,有幾個同學就刻意靠近他,把他的書包搶走,然後一溜煙跑走。我孩子很生氣,就衝過去跟著他們,他們眼見孩子跟上來,就把書包往遠處丟,然後說,你是女人、娘娘腔。我孩子終於忍不住,往其中一個人打了一拳,其他人看到就一哄而散了。」

「幹得好。」我說。「娘娘腔又怎麼了?女人又怎麼了,一拳不夠,應該多打幾拳。」

「可是,他媽媽立刻就到學校來,說我兒子打人。而且老師也在課堂上點名我兒子,說暴力是不對的。老師通知我們雙方家長到學校開會,那天我帶著禮盒與紅包,到學校跟他的父母道歉,但是他們立刻把這些東西都退回來,揚言要告我們。老師也說,暴力是不對的,要我們道歉。我道歉了,但是他們不放過我們。」爸爸的聲音聽起來很哽咽。

「我確實覺得你做得不對,你幹嘛道歉?」我說。「要道歉可以,彼此道歉。他必須為了他兒子嘲笑你兒子、搶他的書包、丟他的東西而道歉。你兒子也要為他動粗道歉。」

「他媽媽覺得,我兒子不該打他兒子。」他說。

「好啊!他兒子被打很寶貝,你兒子被嘲笑、被搶就不心碎嗎?那個學校老師更是莫名其妙,只有打人是傷,罵人就不是嗎?搶他東西丟掉就不是嗎?」

「可是,老師跟家長看起來都不放過我們,我是真的求助無門,才來請教律師。我們願意道歉,也願意賠償,只希望他們可以不要對我們家孩子提告。」他爸說。

「你應該做的事,要先跟孩子說,打人確實是不對的。但負起責任以後,如果是我,我會這麼做。首先,我會告老師誹謗,因為他在課堂上羞辱我家孩子。他並不是把這件事情當作機會教育,告訴孩子們,不可以用性別羞辱的方式罵人、不可以搶人家東西、不可以亂丟人家東西、不可以打人。因為,這些行為都可能會涉嫌違反刑法的規定。」我一連串講出一堆罪名。「這位被打的同學,可能涉嫌強盜、搶奪、毀損。你兒子可能涉嫌傷害,不過,也不會怎樣,還可以試試看主張正當防衛。」

「怎麼反而聽起來,那位同學的問題比較嚴重?」爸爸的聲音聽起來開心了一點。

「其實,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他們的行為,都不會真正被判刑,因為他們才 11 歲。但是,

這件事真的是他們先做錯,你兒子不反擊,以後他怎麼過生活?

我只是要你跟對方家長說,不要什麼都用法律來嚇人,要提告、要互相傷害,你大可也向對方提出搶奪、強盜、公然侮辱的告訴,他們也可以告你傷害,大家一起來啊!看誰比較需要擔心。關於孩子的教育,不要老是拿刑法來嚇人,也不要老是忽略前面的因,只講後面的果。他打人,也得要想想,他為什麼會打人,不是嗎?」

「好,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我明天會去跟老師說,如果他們繼續霸凌我的孩子,我就會提告。」

「不是啦!不是要你提告,提告也不會過,我是要你提醒。提醒他們,你家孩子是寶貝,我家孩子也不是好欺負的。被打就這樣,那我孩子的心靈被傷害,這筆帳又該怎麼算?」

「我兒子要是聽到,應該會舒緩很多。謝謝你。」他說。

「也謝謝你支持你兒子。」我說。

因為這時候,我想到了葉永鋕,那個來不及長大的孩子。他媽媽說,「如果知道送他到學校,會讓他死掉,我要一輩子把他揹在我的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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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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