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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專欄》回到戒嚴?到底誰忍心槍斃一個保護我們生活的歐吉桑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病毒是不是跑得比公文快,我想這是肯定的。而費鴻泰脫口而出想要「槍斃陳時中」,應該也是真心的,因為國民黨的骨子裡,就是流著這樣的藍血液。白色恐怖時期的諸多案例,直接槍斃還是好事,折磨、性侵、毆打致死的人,不計其數。

1951 年間,陸軍中將徐會之被槍斃,表面上的原因,是因為他是中共派來台灣的間諜,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徐會之,早在 1924 年就加入中共,長期以來在國民黨內都主張聯俄容共,與蔣介石素來不合,與李宗仁則是長官部屬關係,在國民黨內屬於非主流,因此只是從事政戰工作,不實際帶兵。在中日戰爭勝利後,被指派擔任漢口市長,1949 年,李宗仁擔任代理總統,將徐會之調派到總統府擔任參事,但中共當時已經席捲中國,李宗仁逃去美國,徐會之於是在 1950 年 3 月進入台灣,準備擔任中共在台的聯絡員。

只是,5 月時,中共台灣省工委書記蔡孝乾變節,他擔心被暴露身份,於是主動向老同學袁守謙自首,原本判決 5 年有期徒刑。後來蔣介石不滿他 3 月來台,5 月才自首,改判 15 年。最後在公文上,蔣介石索性以血紅色的字跡批示,「應即槍決可也」,意思是,殺了也就算了。

圖片來源:取自 呂秋遠 臉書

殺害他的罪名,是「預備」叛亂,也就是「你還沒叛亂,但正準備要叛亂」,從 5 年、15 年到槍決,就一句話。

過去的說法,都認為徐會之想要來台灣協助中共,即使後來被槍斃,也罪有應得。但是在解密許多史料後,才知道蔣介石要槍斃徐會之,純粹是私怨。從 1924 年開始,徐會之先是加入共產黨,後來支持政敵李宗仁,這種人還敢來台灣工作,不殺他殺誰?即使自首,也一定要殺。

費鴻泰想要槍斃陳時中,而國民黨全黨安靜,這是不是私怨,不得而知,但應該比較類似國仇家恨。畢竟要槍斃一個勞累了一年多、精神時刻高度緊繃、擋住大多數的病毒、協調製造足夠的口罩,讓民眾不再恐慌、努力在打壓下尋找疫苗、讓台灣民眾日常生活幾乎不受影響、一年的病例數比不上印度一分鐘的病例數的撫慰人心歐吉桑,不是一般人幹得出來的,大概只有國民黨人才有辦法這麼作。

別生氣了,他只是模仿蔣介石而已。至於他的國是哪個國?他的家是哪個家?為何在法治社會裡,還會想要槍斃一個保護我們生活的歐吉桑,應該答案很明顯了。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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