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梁姓男子涉砍下母親頭顱從 12 樓住處拋下,一審認定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減刑,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判決不符社會大眾認知。
鄭文燦今天下午出席「健保友愛~牙醫特殊服務提供幸福照護」揭幕儀式後,接受媒體聯訪,對於記者詢問弒母案凶手二審獲判無罪,鄭文燦說,高院判決並不符合社會大眾的認知,個案兩次判決差異太大,他認為社會大眾不容易接受。
記者追問,是否有可能讓梁男回到居家住所,是否擔心引起民眾恐慌。鄭文燦說,這個案子應該要強制診療,但是判決所依據的基礎,事實上是要經過精神科醫院進行專業評估,衛生局會接梁男到醫療衛生單位作專業評估鑑定,再確定相關需要作後續處置。
鄭文燦指出,兩次判決完全是南轅北轍,這個判決並不符合社會大眾的認知,屬於市府可以做的部分,市府會配合精神專科醫院、療養機構做最好的專業評估,包括病人的知覺、意識的狀態。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王屏夏指出,梁男當下因吸毒而無辨識能力,現在身體狀況沒有監護的必要,但是否適合回家仍有疑慮,或仍有其他誘因,主管機關依職務必須了解,因此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審判長隨即指示通知桃園市衛生局。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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