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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蜂養雞場案 花蓮縣議會要求縣府公開撤照公文

花蓮縣議會14日召開臨時大會,會中決議縣政府應公開寄給台灣卜蜂公司花蓮養雞場案的撤照行政處分內容。圖片來源:中央社

花蓮縣政府日前寄出台灣卜蜂公司花蓮養雞場案撤照的行政處分書,不過只發給申請人,縣議員認為內容應該公開,今天經縣議會決議,縣府下午提供廢止農地容許使用案公文。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第 19 屆第9次臨時大會,會議一開始,無黨籍議員楊華美提出緊急臨時提案,針對卜蜂養雞場案縣府撤照後續,要求縣府應主動跟民眾說明及溝通,若涉及個資,也可提出去識別化的公文內容。

國民黨議員李秋旺指出,撤照公文縣議會有必要了解,人民團體也需要知道;無黨籍議員笛布斯.顗賚也說,民眾關心公文內容是不是實際知會要撤照,公文中涉及個資內容不提供,縣議會和民眾都可接受。

國民黨議員吳東昇則指出,尊重縣府決定,同意縣府按照相關法規,評估要不要提供公文,縣長開過說明會,議員也都知道,卜蜂不可能在花蓮繼續蓋養雞場,這都是縣長的決定、縣府團隊要去承受的責任。

民進黨縣議員莊枝財認為,撤照是要依法有據,民眾想知道縣府是用什麼理由,建議大會主席應有決議。大會主席、副議長潘月霞裁示,縣府會後應提供去除個資的撤照公文,供議員參考。

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張逸華答詢,由於行政處分涉及個資,但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只要縣議會或自救會聯盟來文,縣府可遮蔽個資部分,提供公文主體,但若議會決議要縣府提供,會遵照辦理。

花蓮縣政府下午5時將公文貼在議員 Line 群組,內文提到縣府依行政程序法,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的重大危害,廢止包括壽豐鄉、鳳林鎮及光復鄉共5件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台灣卜蜂公司計畫在花蓮鳳林等3個鄉鎮設置大型養雞場,目前已有5場取得相關執照,引起地方民眾反彈;卜蜂公司雖暫停相關建場作業,但地方陳抗沒有停止,花蓮縣政府以業者沒有充分與民眾溝通為由,宣布撤銷卜蜂已取得的各項許可執照,行政處分書已寄出;卜蜂先前已表示將提出行政訴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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