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昨晚間 11 時公布全文並正式實施,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對此表示,「我總結一句話」,「這是天朝帝國對世界的子民發出的律令」。
至於政府是否會停止適用港澳條例?陳明通表示,「港區國安法」大大折損香港特區政府的自主性,政府會密切觀察發展,適時說明如何因應。
面對香港變局,陸委會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所設置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揭牌儀式,由主任委員陳明通及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張小月出席。陳明通在接受媒體聯訪時,作上述表示。
針對「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後所產生的影響。陳明通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38 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即指不管是香港人,或台灣人,對「全世界子民都適用」。
陳明通引述「港區國安法」第 29 條第 1 款第 5 項指出,該法表示,透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政府,或港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亦即美國人在美國批評北京政權,讓香港人憎恨北京,可能引起嚴重後果,就犯了本法的罪。
陳明通強調,「港區國安法」已經不是香港或台灣該關注的法律,而是全世界都必須關注,「我們必須嚴肅面對」。
至於「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政府是否會啟動港澳條例第 60 條,停止適用該法?
陳明通說明,「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同,面對港府或澳門政府,政府在法律架構上視其為有別於中國的第三地,在「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宣示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陳明通指出,過去雙方互動非常好,但「港區國安法」的推出,大大折損香港特區政府的自主性,這部份將來如何進一步發展,政府會密切觀察,至於怎麼因應,會適時說明。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38 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另外,第 29 條第 1 款第 5 項則規定,透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也觸犯「港區國安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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