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 30 歲李姓男子在臉書某社團張貼確診武漢肺炎案 47 的相關謠言,刑事局今天表示,經查李姓男子散布假訊息,警訊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送辦。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發布新聞資料表示,接獲檢舉,有人 11 日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某社團提及「武漢肺炎案 47 確診為某公司南部分公司員工,出差荷蘭回台後又到相關公司洽公,被驗出發燒後遭趕出」,經查是從事服務業的李姓男子涉嫌。
刑事局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曾說明案 47 相關資訊,李姓男子貼文明顯不符指揮中心公布內容,涉嫌散布疫情假訊息。
刑事局掌握事證,通知李姓男子到案。李姓男子坦承涉案,且未查證相關資訊,並稱住科學工業園區附近,從網路看到疫情訊息,僅是想提供資訊給親友。
警訊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散播有關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函送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局表示,有關武漢肺炎( 2019 冠狀病毒疾病,COVID- 19 )疫情訊息應以指揮中心發布為準,民眾切勿任意散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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