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鄭舒容,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
有些女性因過往成長經驗的訓練,慢慢習慣受委屈、習慣被不公平地對待或忽略。即便不被公平對待,充滿了許多抱怨與不安全感,但為了因應、安撫自己的不安全感,開始藉由「順從」的行為,甚至升格至「取悅」周遭人們的需求,來讓自己「被看見」,證明自己有用、有價值。
──摘修自周慕姿《他們都說妳「應該」:好女孩與好女人的疼痛養成》
親愛的女兒:
一轉眼妳已經兩歲了,越來越有自己的主見,要妳幹嘛,妳不想配合,都會用台語回我「莫(mài)啦」(台語,不要的意思),已經不是那個只能躺在床上等喝奶,任人擺佈的小嫩嬰了。
女兒,當媽媽知道妳是女生的時候,其實是擔心多於開心的。因為我知道女性活在這個世界上,要面臨的危機比男性多很多,特別是在很多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事件中。
面對妳的莫(mài)啦,作為一個服務性騷擾個案社工的媽媽是開心的,媽媽的工作是陪伴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處理問題。她們有 9 成以上都是女性,很多從小就被教導要「乖,聽話」、「不要讓別人不開心」。如果遇到會侵犯到別人「界線」,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會因為習慣順從,而不知道怎麼拒絕;當性騷擾事件發生,她們第一時間的反應常常是責怪自己,而不是那個侵犯界線、不尊重她們的人。
媽媽要謝謝那些我陪伴過的服務對象,因為她們,讓媽媽更多思考能如何教養妳;我知道我想要養個「不乖」的孩子,才更能確保妳的安全,以下是媽媽想給妳的幾個提醒:
一、 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的身體界線,侵犯他人的身體界線是肢體性騷擾行為。
女兒,媽媽會在洗澡時教妳認識自己的身體,告訴妳哪些地方是隱私部位,誰都不能碰。不喜歡被碰的身體部位,任何人都不能碰。如果有誰想抱妳,要先問妳可不可以抱、如果遇到太熱情的大人,不問妳就抱妳,媽媽會立刻制止,請大人要尊重妳的意願跟身體界線。
妳在外面也會遇到其他小朋友,也許妳會熱情地想跟他們牽手或擁抱──媽媽會教妳,一定要徵詢人家意願。媽媽希望妳記得,別人不能隨便碰妳的身體,妳也不能隨便碰別人的身體,肢體碰觸前一定都要先徵詢對方同意,當然別人也應該如此對待妳,「Only yes is yes」,我們都要尊重彼此的身體界線。
二、歧視很可怕,無意識的歧視更可怕。
言語歧視、開黃腔或提出不適當的性要求,製造敵意環境,這些都是「性騷擾」。
「歧視」的意思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因為他的身份或歸類,給予不同且較差的對待,比如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性取向歧視、傷殘歧視等。
女兒,臺灣現在充滿著很多歧視。歧視外籍移工的人會說:「鳳凰都飛走了,進來一堆雞」、「瑪麗亞怎麼變老師了」;歧視女性的會說:「軍國大事,後宮不宜干政」、「臺灣女性素顏直接上街嚇人」、「母豬母豬,夜裡哭哭」;歧視多元性別、同性戀族群的人會說「男不男、女不女」、「男男配有屁用,女女配沒鳥用」。說這些話的人,常常都認為自己只是說實話或開玩笑,是別人太敏感、太小題大作。這種無意識的歧視,是最可怕,也最難改變的。
未來妳可能也會遭遇被歧視的處境,可能有像上面的歧視言語,也可能是針對妳的身材、長相、性別特質的惡意言語,比如「大奶媽」、「洗衣板」或「男人婆」,媽媽希望妳慢慢學會怎麼辨識什麼是歧視、怎麼應對歧視,有一天,妳也能幫助被歧視的人……更重要的是,不要讓自己成為歧視者!
妳要持續學習,開拓自己的眼界,才不會因為目光狹隘而無意識地去歧視他人。
三、我不當被害人,更不能當加害人,傷害應該防微杜漸。
女兒,媽媽服務很多性騷擾被害人,不管媽媽多認真努力,還是有人一直受害。媽媽想,這是因為現在的法律對性騷擾加害人是罰錢居多,但如果沒有人去導正跟改變加害人的觀念和行為,有些加害人怕違法,罰一次可能就不敢再犯了,但不怕罰錢的人,仍然會重複犯案。
媽媽覺得法律應該更重視對性騷擾案件的處理,還有更花心力建立輔導加害人的機制。性侵害事件多數是從性騷擾行為開始的,如果我們讓傷害止步於性騷擾,也避免了性侵害事件的發生,不是更好嗎?
大家常說要教兒童怎麼保護自己,但媽媽認為除了教妳怎麼保護自己,更要教妳不可以去傷害別人,如果每個人都是這樣被教養長大,也就不會有所謂的加害人了吧!
女兒,當個「不乖」的孩子吧!
女兒啊,當個「不乖」的孩子吧!「不乖」的意思是,媽媽希望妳能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當妳面對不合理的要求及對待時,能勇敢拒絕,無需為了取悅別人來委屈自己。
女兒啊,記得與人相處要互相尊重,不管是在身體或是心理上。
女兒啊,對歧視要有敏感度,永遠保持開放、彈性的心與眼光來面對與妳不同的人,持續學習,開放眼界,避免讓自己落入無意識的歧視中。
女兒啊,要學會保護自己,也別忘了要求自己,不能去傷害別人。
如果這些妳都做到了,卻有人因此說妳「不乖」,媽媽會很為妳感到驕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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