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將審理有關槍枝管控的案件,這是近 10 年來最高院首次受理相關議題,而多數法官應會支持民眾擁槍權利。
在一個每年有近 4 萬人死於槍下的國家, 9 人組成的最高院將再次審視涉及憲法第二修正案擁槍權的案件。
最高院 2008 年在指標性裁決中,指出第二修正案保障個人擁槍權,並推翻一項禁止手槍法律。 2010 年最高院表示,此項裁決適用於聯邦和州的層級。
北卡羅來那州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法律系教授布洛克(Joseph Blocher)表示:「但那並未針對法院該如何評估其他槍枝法的合憲性多作說明,例如限制攻擊性武器、高容量彈匣、隱密持武等。」
最高院在 2010 年的裁定後,就一直不願再審理槍枝案件。
但今年最高院首度同意,審理紐約市以公共安全為名訂定、但遭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反對的限槍措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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