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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偵查不公開辦法 法務部:針對執法者非媒體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將於 15 日施行,名嘴發文質疑檢警設立新聞監看小組,猶如東廠。法務部今天指出,名嘴誤解,新辦法是要偵查人員嚴守應秘密事項,並非針對民眾及媒體。

法務部長蔡清祥於下午媒體茶敘時指出,以前就有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但不夠清楚,這次是把規定訂得更清楚而己,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東西;新規定針對的是執法公務員,並非一般民眾及媒體。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指出,名嘴指媒體若報導不利於政府的新聞,將被警告,這是天大的誤解。新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是因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有辦 4 場說明會,主要針對刑事案件,偵查機關(人員)在處理過程中有沒有違反應嚴守秘密的事項。

李濠松說,檢警設立新聞監看小組,目的是自我管理,去看有沒有偵查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為,如果有,就進入內控機制檢討改進,並非去監看有沒有對政府不利的新聞報導。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為落實無罪推定(避免標籤犯),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草案,將於 15 日施行,偵查中案件在審酌公共利益時,可適度公開;究責機制會定期公布檢討報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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