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表示,刑事訴訟法關於防逃機制的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已由立法院逕付二讀程序,為台灣完善建構防逃制度邁出大步,期待在臨時會召開時能列入議案,儘速完成修法。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使國家刑罰權得以實現,以維持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的重大公益要求及社會秩序,法務部與司法院多次研商,共同研擬刑事訴訟法防逃制度修正草案。
新聞稿指出,承蒙立法委員周春米、許智傑協助整合意見,由許智傑提案送立法院審議,並於今天由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院會提案逕付二讀程序而經立法院院會通過。
法務部表示,防逃制度修正草案,包括擬增訂電子設備監控、交付護照及限制活動範圍等多種羈押替代處分,以強化羈押替代處分的機制,並明定被告經法院諭知死刑、無期徒刑或逾 2 年有期徒刑,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者,檢察官得逕行拘提等相關機制。
法務部說,修正草案將有效嚇阻重大金融、經濟犯罪或重大刑案被告逃匿,並紓緩司法警察同仁為防範被告逃匿長期承受的辛勞及壓力。
法務部指出,對於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及段宜康、周春米、許智傑等立法委員致力建構台灣刑事訴訟法防逃制度所付出的心力,法務部致上由衷謝意。
新聞稿最後提到,期待在臨時會召開時能列入議案,儘速完成修法,法務部也將持續推動防逃制度的相關措施,為完善建立台灣的防逃制度而努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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