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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婦幼保護平台奏功 尋回失聯幼童

示意圖。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macmao

雲林婦幼保護聯繫平台在兒童節前夕再奏功,地檢署今天表示,緊急救出失聯受虐的一名 9 個月大幼童,交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安置,並持續以婦幼保護模式,執行兒少權益保障。

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檢察官吳文城、李文潔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及斗南警分局,配合雲林縣政府社會處,於 3 月 31 日在雲林 1 處旅館尋獲一名遭母親同居人施虐及失聯的 9 個月大女幼童。

檢方調查,黃姓男子與女幼童生母交往並同居,涉嫌多次施虐幼童,造成幼童瘀青等傷害。雲林縣社會處社工獲知後積極介入,以雲林縣政府名義在今年 2 月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雲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在 3 月 27 日開庭審理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時,黃姓男子未出庭且失蹤。

經調查,黃姓男子從女幼童生母處獲知保護令審理情形後,連夜將同居人母女帶離現居地。社工察覺有異,積極尋訪未果,在 3 月 29 日經由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通報雲林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專案小組研判,黃姓男子可能帶同居人母女躲藏在旅館,於是積極搜查雲林縣內各旅館,終於在 3 月 31 日下午於縣內 1 處旅館,尋獲母女 2 人,幼童交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緊急安置。

黃怡華表示,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曾在去年兒童節前夕,及時救援失蹤 4 年的一對兄弟,今年在兒童節前夕再奏功;且今年 3 月 29 日三讀通過修正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更以雲林地區婦幼保護的模式修法,讓司法及早介入,提高相關處遇效率,未來將持續執行兒少權益保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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