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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人權報告 台勞資仲裁時程過長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kaboompics

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年度人權報告,報告談及台灣時表示,台灣推動民主,未有嚴重的侵犯人權事件發生,但罷工權仍受嚴格限制,勞資糾紛仲裁曠日費時,工會密度也明顯偏低。

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 2018 年年度人權報告。報告指出,台灣推動民主體制, 2016 年的總統大選與去年九合一選舉過程自由、公平,未發現有嚴重的侵犯人權情況,沒有任意逮捕或拘留,也未傳出酷刑虐囚事件,司法制度獨立。

在公民自由方面,台灣擁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獨立媒體活躍。但報告點名媒體所有權集中對新聞自由的影響,特別是有中資投資的企業。不過台灣政府並未限制新聞自由,雖然曾發生台北市政府阻撓媒體報導。

學者、記者與媒體工作者指稱,由於政治因素以及與中國關係密切的本地企業影響,部分媒體報導有利中國的新聞,自我審查情況持續,北京方面也以拒絕部分媒體前往採訪等方式施壓。此外,報告也指出,台灣新聞置入性行銷情況嚴重,削弱公眾對媒體的信賴。

過去一段時間,台灣兒童遭虐事件頻傳,報告引述兒少權益倡議者指出,希望醫療專業人士能注意到兒少受虐送醫事件,主動向執法單位通報可疑的虐童事件。律師也呼籲關注懲教機構日益頻繁的霸凌、暴力與性侵事件,這些機構人手不足、人員缺乏足夠培訓,無法為未成年囚犯提供諮詢。

在勞工權益方面,報告指出,台灣罷工權仍受到嚴格限制,教師、公務員與國防工業員工沒有罷工權,且勞工只能參與包括賠償、工時等糾紛調解,但涉及集體協議與勞動合約相關的權利糾紛罷工仍被禁止。

報告指出,勞資糾紛發生時,法律要求進行調解,但仲裁時間需時 45 到 79 個工作日,對於需要緊急補救的案件來說曠日費時。法律也禁止勞動與管理階層在調解或仲裁時進行罷工或其他抗議行動,工會組織表示,這項禁令阻礙勞工行使罷工權利。

此外,報告也指出,台灣工會密度低於 7.6%,遠低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 17% 平均值。對於組建工會所需的最低勞工人數限制,讓 78.2% 中小企業員工無法成立工會,大型企業則透過調動或將工會成員列入晉升黑名單等方式,讓工會更難運作。

在勞動力方面,報告再次指出,家庭照護常遭剝削,外勞是最容易遭受強迫勞動的族群,漁業、農業、製造業與建築業都是常見這類強制勞動的行業。婦女懷孕則是常見的勞動歧視現象,性騷擾與不公平待遇等案件也時有所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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