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油的重金屬、烤魷魚的致癌物含量將納管,食藥署今天預告相關草案,增訂水產動物油脂無機砷限量,另訂定燒烤水產品在高溫製程中,可能出現的致癌物苯駢芘限量,強化食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民眾常吃的魚油等水產動物油脂,增訂重金屬「無機砷」限量為 0.1 mg/kg;另將有致癌疑慮的苯駢芘(BaP),從煙燻水產製品擴大納入燒烤類。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受訪時表示,重金屬規範方面,主要是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委員會議決議,認為魚油應訂定無機砷限量,所以增訂魚類、貝類、甲殼類、其他水生軟體動物等水產動物(魚)的油脂無機砷限量 0.1 mg/kg,與國際接軌。
至於苯駢芘,現行法規僅針對煙燻水產製品進行規範,不過,廖家鼎指出,燒烤是台灣水產製品的主要烹調方式之一,同樣有苯駢芘污染風險,因此將燒烤類水產品苯駢芘含量一併納管。
廖家鼎說,納管燒烤類水產品包括烤鯡魚、雙殼貝類、魚肉、蝦蟹、魷魚等,視類別苯駢芘限量為 2.0 至 6.0 μg/kg,未來新規定上路後,不只包裝食品、開架熟食都須符合規範。
廖家鼎指出,相關規定即起進行 60 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未來將持續參考國內外相關科學研究資訊及管理規範,滾動修正相關管理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