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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廚餘過渡期掩埋 建置高效能處理系統解決

圖片來源:中央社

花蓮縣政府防疫非洲豬瘟, 1 月 10 日起禁止廚餘餵豬,中央核撥經費整建廚餘堆肥廠,增添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並增購廚餘回收清運車 4 輛等,預計 7 月底前完成設置並運作。

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今天受訪表示,一般家戶廚餘由各公所垃圾車進行分類回收,之後由堆肥場進行堆肥再利用,全縣廚餘堆肥場每月處理能量為 210 公噸;廚餘禁止餵豬後,全縣每月增加近 800 、 900 公噸需進行處理去化。

饒忠說,一般家庭及小吃店仍同過去將廚餘交由清潔隊處理;小型餐飲業輔導加裝油水分離設施,廢油可交由清潔隊或合格清除機構回收。

大型餐廳廚餘量達 16 公斤以上部分,環保局也委請合格的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並送交處理機構或垃圾衛生掩埋場(鳳林中區場、秀林、新城及壽豐)收受掩埋廚餘,緩解廚餘去化壓力。

饒忠說,廚餘掩埋是過渡時期,因中央已同意核撥 6230 萬 480 元,提供花蓮縣政府整建廚餘堆肥廠,增添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並增購廚餘回收清運車輛 4 輛及 60 公升廚餘桶 160 個,希望能在 7 月底前完成設置並運作。

他說,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能將廚餘乾燥、破碎、再用生菌發酵、產生有機肥,未來計畫建在花蓮市公所清潔隊和吉安鄉公所清潔隊,共建置 5 座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讓廚餘流程回歸正軌。

饒忠指出,縣府公布 1 月 10 日起禁止廚餘餵豬後,全縣一天約有 30 噸的廚餘需去化。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一座機器每天可以處理 10 噸,等建置完成後,處理花蓮縣廚餘綽綽有餘。

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張逸華說,參考國外實例,目前許多歐美國家都已明文規定禁止使用廚餘養豬,其中歐盟國家禁止廚餘養豬由來已久;日本也發展出一套完整集中處理廚餘的工序,花蓮將參考國外實例,研擬適合的廚餘處理方式。

對於日前花蓮市發現不肖業者或人士將廚餘倒入下水道造成堵塞,環保局表示非常痛心,將加強稽查,一經稽查取締,將依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新台幣 1200 元至 6000 元,並要求限期改善並連續處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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