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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列管2起應入學而未入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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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男童屆齡未入學,生母指孩子在 3 歲時已過世;教育局表示,雖追蹤男童應在民國 106 學年度入學,但生母失聯,列為失蹤人口協尋,尚有列管 2 起應入學而未入學案件。

北市一名男童達就學年齡,卻沒有就學,生母指孩子已過世,並埋在動物園附近公墓,警方到此地點開挖未果,將生母依遺棄屍體罪嫌函送法辦。

由於民國 103 年時,台北市一名 8 歲女童過了就學年齡沒入學,被發現時疑餓死,各界震驚;教育局因而修改新生入學辦法,強烈要求各校落實「強迫入學條例」,確實追蹤管控新生應入學而未入學情形。

教育局國教科長鍾德馨今天下午告訴中央社記者,2 案狀況不同,103 年的女童應入學而未入學,是因戶籍從士林區遷至中山區導致遺漏,造成憾事發生;而男童在第一時間已追蹤,並到家裡訪視,卻沒看到孩子與母親。

鍾德馨說,當時教育局與里幹事、學校合作,但到家裡訪視時只看到外公,未見到孩子與母親,就請警方協尋。

他說,目前列管 2 起應入學而未入學案件,一起為 104 學年度、一起為 105 學年度,皆為全家失蹤。

修改後的新生入學辦法要求區公所在電腦資料轉檔及造冊,要以當年度 3 月 20 日基準日,5 月 20 日寄送入學通知單,報到日為 6 月第一個星期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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