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待出口的豬血漿粉飼料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農委會防檢局今天表示,我國禁止輸入中國動物血漿成份產品,也未曾輸入,所以不會循此途徑傳播疫病。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病局組長彭明興指出,中國公布在當地預定要出口的含有血漿粉的飼料,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引發關注。
他說明,但是不需擔心,因為依據「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規定,來自非洲豬瘟疫區有感受性動物(即會感染非洲豬瘟的家豬、野豬),並會傳播此疫病的動物產品,是禁止輸入的,也就是說,中國的動物血漿粉都是禁止輸入的。
防檢局說明飼料產品輸入的防疫規範,彭明興說,「調製動物飼料之輸入檢疫條件」規定,含有豬源成份的調製動物飼料,應經特定溫度加熱處理,而且輸入時要檢附輸出國檢疫機關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然後向防檢局轄區分局申請檢疫,確定加熱溫度及相關條件都合格後,才會判定檢疫合格同意輸入。
此外,彭明興也說,另外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的輸入管制規定,來自中國的調製動物飼料都是禁止輸入的,輸入規定代號為 MW0。
他補充,以上國貿局的輸入管制規定,只有少部分可專案核准有條件輸入,輸入規定代號則是 MP1,統計今年到 12 月 18 日止,以 MP1 輸入代號從中國輸入的調製動物飼料有 55 件,但是都是化學合成或酵母菌等維生素成份飼料,換言之,都不是動物性成份,所以沒有傳播非洲豬瘟病原的疑慮。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