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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插五星旗非言論自由 應以國安法處理

圖片來源:中央社

監察委員今天巡察行政院,監委陳師孟在會中提出在台灣插五星旗,並非言論自由,而是要引狼入室,建議引用國安法處理。行政院則回應要進一步研究,會中未有結論。

監察院今天巡察行政院一整天,由監察院長張博雅率監察委員赴行政院,行政院長賴清德帶領副院長施俊吉、秘書長卓榮泰、政委與各部會首長等人與會。監察院晚間舉行記者會,由監院各委員會召集人報告。

出席記者會的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指出,陳師孟會中提出禁插五星旗問題。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張武修補充說明,陳師孟認為插五星旗的問題與言論自由不同,言論自由是針對共產主義或是某些特殊思想,但五星旗代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去彰化碧雲禪寺插滿五星旗,甚至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訓練基地,行政院要正視,並建議從國安法的角度來思考。

陳師孟受訪時說,過去這 2、3 年五星旗亂插,包括在西門町、台北 101 等地,碧雲禪寺還登上紐約時報。

他認為,中國一向想併吞台灣,因此用這種方式要弱化台灣敵我意識,令人失望的是,不論是台北市或是碧雲禪寺被插上五星旗,政府都沒有什麼反應,這種事情上了國際新聞,應該很羞愧。

陳師孟表示,言論自由也是有限制,為了公共利益可以限制,不能無限上綱。在台灣插五星旗的意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台灣,這不算是宣傳共產主義,而是引狼入室、侵占台灣,要認清這和言論自由是不同的意義。

因此,陳師孟建議應引用國安法第 2-1 條規定,「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處理,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

張武修說,目前監察院針對五星旗的問題正在調查,以檢視國內有哪些現行法律可用來避免五星旗系統性、組織性出現在台灣的問題。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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