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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直升機落跑山友 領退休金從台電退休

圖片來源:中央社

葉姓男子 9 月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走到南投縣摔傷搭直升機下山,事後查出多項違規並引發社會風波,至今未回台電工作崗位。台電今天證實,葉男符合規定已申請退休,有退休金。

彰化縣 52 歲葉姓男子 9 月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求救,南投縣消防局組織搜救隊曾找到葉男,但葉男又突然拔營落跑,最後再叫直升機救下山,事後葉男女兒向媒體抱怨「父親沒落跑,是搜救人員離開」,言論引發更大風波,葉男再到消防局第三大隊道歉。

葉男任職台灣電力公司彰化區營業處所屬服務所,當時他申請休假去爬山,引發爭議後,葉男原擬持續請假到 9 月底,但傳出葉男 9 月 20 日申請離職,台電彰化區營業處副處長黃甘杏今天證實,葉男服務年資近 27 年,符合逾 25 年可申請退休規定,因此葉男申請退休。

對於葉男可領得多少退休金,黃甘杏表示,此事涉及個人隱私,不方便透露;但對於葉男遭南投縣消防局裁罰,並擬追討人員搜救費、直升機出勤費等,鼓勵葉男要勇於面對。

葉男也透過台電彰化區營業處發布聲明稿表示,他生性木訥、不擅表達,對於個人登山行為引發大眾關注深感抱歉,同時再度向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及救難人員表示萬分謝意,他因這次事件承受極大壓力,依照個人生涯規劃提出離職申請。

台電彰化區處表示,尊重葉男決定,已同意申請,未來將比照一般退休同仁方式,給予關懷照顧,感謝社會各界關心。聲明稿文末附有葉男親筆簽名。

葉男走南三段,申請攀登花蓮山域,但未申請南投山域,脫離登山計畫路線。南投縣消防局指出,葉男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未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一人獨攀身為領隊卻無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未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根據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 4 條、第 6 條,共開罰新台幣 13 萬元,並擬追償約 200 萬元搜救費。

南投縣消防局今天表示,葉男搭直升機獲救後,當場開立「舉發單」,內容告知違規行為,正式罰單「裁處書」尚未開出,簽呈待縣府呈決,通過後將罰單郵寄到葉男住處;關於人員及直升機搜救費,待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精算後函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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