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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暴女性只判猥褻 西班牙萬人不滿上街

數以萬計西班牙民眾今天走上班普羅納(Pamplona)街頭,抗議法官對一名 18 歲年輕女子於當地奔牛節時遭輪暴案,竟只以強制猥褻罪輕判 5 名被告。

法新社報導,自從法院 26 日做出相關判決後,西班牙各地都有抗議民眾上街,逼得西班牙保守派政府表示願考慮修法。

5 名男性被告未依包括強暴在內的性侵論罪,而是以較輕的強制猥褻判刑 9 年。

警方表示,單是班普羅納一地「今天就有 3.2 萬到 3.5 萬人走上街頭」,扛著標語「這不是猥褻,這是強暴」示威,但過程平和。

5 名被告男子年齡在 27 到 29 歲不等,他們被控 2016 年 7 月 7 日在一處公寓入口性侵被害人,當時為期一週、能吸引數以萬計遊客的聖佛明節(San Fermin)才剛開始。

5 名被告全來自外地的塞維雅(Seville),他們用智慧型手機拍下犯案過程,還拿到一個 WhatsApp 的傳訊群組吹噓。

截至今天,已有超過 120 萬人在線上請願聯署,要求廢除判決法官的資格。

根據西班牙的刑法,需有施暴與脅迫的證據,才能構成強暴。但西班牙報紙「國家報」(El Pais)在一篇社論表示,這樣的構成要件不易舉證,易流於難堪的問題,即一個人遇到性侵時,需抵抗到何種程度且還要避免被殺害。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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