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觀光活動

中國客來台 每年停留不得超過120天

內政部今天修正「中國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調降中國客來台存款條件,可以其他國家簽證取代財力證明。不過,也增訂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 120 天,落實人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