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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

提高包租代管誘因 行政院修法提高房東免稅額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行政院會今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將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原來的新台幣1萬元調高為1.5萬元,並明定相關契約不得作為租賃所得的依據,以免除房東被課稅的擔憂。

傳藉房地合一2.0修法漲租 財長:惡質房東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據媒體報導,有房東傳訊息通知房客,將從5月起調高房租,主因今年3月中行政院通過相當嚴苛的打炒房措施「房地合一2.0方案」,重稅打房,使貸款償還不易,稅費也上揚,請房客儘早回應續租與否。

嘉義縣啟動包租代管媒合300戶 優先照顧弱勢

嘉義縣府今天宣布啟動包租代管計畫,將媒合 300 戶提供專業出租管理服務,以市價5至7折的租金,優先照顧弱勢族群;房東則享3年租金收入保證、減免稅收,歡迎申請參與。嘉義縣政府今天召開記者會,縣長翁章梁宣布嘉義縣委託「大晟資產管理公司」,即日起協助辦理包租代管的業務。嘉義縣經濟發展處長江振瑋表示,內政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多數縣市都已實行,成效不錯,中央擴大辦理第二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嘉義縣政府獲分配 300 戶。

出租房屋誣告案 二審斥張淑晶濫訴重判9年8月

女子張淑晶涉 102 年起出租房屋期間涉誣告房客,一審遭判8年2月,經上訴,二審昨天認定她熟稔租賃法律,卻濫用司法資源、惡性重大,加重判刑9年8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一審判決指出,張淑晶自2013 年年底開始,出租位於新北市中和、板橋、永和、新莊的房子,出租過程中,張淑晶都是提出自己打字列印,且載有「連帶保證人」欄位的租賃契約供承租人簽署。

避免房東收取不合理電費 租約應載明電費資訊

內政部今天表示,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將在 9 月上路,為避免房東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電費,因此租約中應載明夏月及非夏月電費資訊;如有因電費收取產生糾紛,可向消保官申請協處。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最新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計收電費的額度,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夏月及非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主要是為規範房東不得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電費。

新版租屋契約9/1上路 每度電費設上限

內政部新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規定9月1日生效,新版租約規範電費不能高於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以及房客若有長期醫療需求,可提前終止租約。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