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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

立法院許可 北院裁定蘇震清廖國棟續押2個月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8日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函詢立法院許可繼續羈押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立法院會今天許可羈押。北院合議庭下午裁定蘇震清、廖國棟延押2個月。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等人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款,施壓經濟部官員,透過舉辦公聽會,檢討太流增資爭議,並建議修改公司法。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聲押蘇震清、廖國棟等 10 人獲准。

跳彈傷頸椎致教官癱瘓 二審判國安局賠593萬

國安局特勤中心演練「膽識訓練」時發生跳彈意外,靶場教官郭耿宏頸椎碎裂向國安局求償。一審台北地院判國安局須賠 593 萬餘元,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仍可上訴。這起案件源於,國安局特勤中心 2015 年3月進行實彈交錯移動對向射擊訓練,演練時,靶場教官、中校訓練組長郭耿宏遭新進學員跳彈擊傷意外,致頸椎碎裂,頸部以下癱瘓。

陳超明交保後立院喊冤 思考選苗栗縣長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涉收賄案,日前以新台幣 500 萬元交保,他今天表示,經過這次事件,會思考是否參選苗栗縣長,因為當立委看起來沒用。由於已遭停權,未來是否加入國民黨團運作,他說,再看看。立委涉收賄案,台北地院4日諭知陳超明 5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陳超明上午現身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他冤枉到極點,被抓進去後第一時間問訊時,他非常有自信,因為完全沒有參與,純粹只是服務,到現在也不曉得誰陷害他,一路走來就是「實在誠懇,不會欺騙別人。」

北市文山區債務虐殺案 18歲主嫌羈押禁見

北市 18 歲潘姓男子1日夥同友人相約 24 歲鄭姓男子深夜談判,隨後持老虎鉗等物毆打鄭男,鄭男傷重送醫不治,檢方訊後聲押潘男等4嫌。台北地院今天裁定潘男羈押禁見,其餘3嫌交保。台北市文山第二警分局興隆派出所2日凌晨2時許接獲萬芳醫院通報,當天凌晨1時 20 分接收鄭姓傷者送院急救,急救不久後就因傷重不治,因死者身上有多處外傷,疑死因不單純,依規定通報警方查處。

立委助理被電線絆倒摔傷索國賠 立院遭判賠343萬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的任姓助理,2017 年間在立院被會議室電線絆倒受傷,請求國家賠償 441 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立法院應賠償任女 343 萬餘元。可上訴。任女主張,她於 2017 年 5 月 24 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開會審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時,為將相關資料遞給王育敏,遭會議室地上電源線絆倒,導致右手閉鎖性骨折、右側撓神經損傷、右側肩部關節攣縮,持續治療後,右手仍舊無法回復原有功能,需持續追蹤治療及復健。

立委涉收賄案 陳超明承認打電話給經濟部官員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傳喚經濟部科長等人作證,釐清被告李恆隆涉行賄立委陳超明,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過程;經提示通聯紀錄,陳超明承認打電話給經濟部官員。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前立委徐永明等,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 SOGO 經營權。台北地檢署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涉堅守自盜3億遭押 台新理專曾諮詢投資移民

台新銀行周姓理財專員涉嫌盜領客戶資金達新台幣3億元,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北院指出,周男在案件被揭發後,曾諮詢如何投資移民,並與他人討論如何脫產保留犯罪所得。周男疑為填補長期投資虧損,涉嫌盜領經手客戶資金達3億元。台北地檢署認定周男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業務侵占、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犯嫌重大,向法院聲押。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

涉監守自盜3億 北院裁定台新理專羈押禁見

台新銀行理財專員周姓男子疑為填補長期投資虧損,涉嫌盜領經手客戶資金達新台幣3億元。台北地檢署以周男涉犯銀行法等罪犯嫌重大,向法院聲押。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檢警調查, 41 歲的周男自2010 年6月起擔任台新銀行財務理專,他疑因長期投資炒期指虧錢,為填補投資虧損金額,藉由推銷基金、股票、債券等金融商品或是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之際,以方便業務作業之理由,要求客戶於多張空白出款表單用印或簽名。

被控行賄立委蘇震清等人 李恆隆庭訊承認給錢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傳喚李恆隆,就行賄立法委員蘇震清、陳超明及廖國棟案情開庭。李恆隆說,起訴書就本案緣起記載有誤,另承認交付金錢是希望對方幫他做事。李恆隆庭訊表示,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其中4頁記載本案緣起有疏漏記載及錯誤,要求蒞庭檢察官應改正起訴書內容;李恆隆的辯護人則說,記載有誤部分,例如指遭銀行抽銀根部分,並不是因為納莉風災引起等,李為當事人,為了 SOGO 經營權打了很多官司,也最清楚始末,請求與檢方協商就這4頁內容更正。

潑糞保護傘餐廳4嫌移審 北院裁定各5萬元交保

保護傘餐廳遭潑穢物案,北檢昨天起訴,今天將4名嫌犯移審。台北地院傍晚開庭後,認定4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各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並不得騷擾告訴人(保護傘餐廳負責人)。「保護傘餐廳」由香港「反送中」抗爭者義務律師黃國桐開設, 10 月 16 日中午遭人潑灑穢物,台北市警方 17 日凌晨逮捕涉案 25 歲男子莫凡,隨後循線逮捕李昭慶、李昭信( 26 歲、 24 歲)及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