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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防逃機制案逕付二讀 法務部盼儘速完成修法
法務部表示,刑事訴訟法關於防逃機制的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已由立法院逕付二讀程序,為台灣完善建構防逃制度邁出大步,期待在臨時會召開時能列入議案,儘速完成修法。
《林智群專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新聞: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檢察官、法官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時,必須在6個月內通知被告,讓被告有救濟機會,彌補現行法令不足之處。
限制出境出海法制化 立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限制出境、出海專章,明定法定要件及其程序,也規定偵查及審判中限制出境及限制出海的期間、延長程序及相關配套措施等。
賦予被告卷證資訊獲知權 立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第 33 條條文,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的影本;經法院許可者,得在確保卷宗及證物安全的前提下檢閱。
測謊結果有無證據能力 司法院召開公聽會
司法院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禁止將測謊結果作為證據,今天開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多認為不宜全面否定測謊結果的證據能力,但有學者認為立法禁止可避免冤獄。
他字案強制搜索侵害人權 監院糾正法務部
檢調去年 12 月搜索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住處,以他字案拘提到案。監察委員王美玉調查發現,這並非個案,他字案普遍以非法定方式結案,侵害當事人基本人權,通過糾正法務部。
立院初審 被告有卷證資訊獲知權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刑事訴訟法第 33 條修正草案,被告不論有無辯護人都有閱卷權,可以得到卷證資料。司法院刑事廳長蘇素娥表示,修法對被告訴訟權的保障是一大進步。
強化被害人訴訟保護 司法院推修復式司法
司法院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引進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司法院刑事廳長蘇素娥今天說,草案設計將檢察官或法官在審理或偵查時,認為個案需要進行修復性司法時有一個法源,是架橋的規定。
男遭凌虐致死送醫 3嫌羈押禁見
42 歲張姓男子日前遭凌虐後送醫不治,警方循線逮捕 3 名男子後,經檢方複訊,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今天晚間認定 3 名男子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裁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