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交通裁決

未禮讓行人先行挨罰2000元 汽車駕駛提告抗罰敗訴

盧姓男子去年 12 月間開車行經北市內湖區某路口,綠燈右轉時未禮讓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先行,挨罰新台幣 2000 元。盧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可上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汽車不禮讓行人處罰條文,原本僅處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CNN )去年報導台灣交通險象環生,澳洲媒體還用「行人地獄」形容台灣的交通,引發外界關注。道交條例今年 4 月間修法加重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則,最重可罰 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