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院以二一六票對二0七票,通過決議案,認定司法部長賈蘭德藐視國會,拒絕提交檢察官何爾約談拜登總統的談話紀錄,要求司法部起訴賈蘭德。
紐約時報及華盛頓郵報都沒有把它當「新聞」,賈蘭德已經是第三位司法部長被認定藐視國會,眾院投票政黨立場分明,只有一位共和黨議員與全體民主黨投贊成票,賈蘭德也老神在在,他有行政特權可以抗衡,而且兩個前例都確定司法部不會跟國會的的舞步,起訴他們的長官。
川普的司法部長巴爾,被民主黨居多數的眾院認定藐視國會,歐巴瑪的司法部長霍特也被共和黨居多數的眾院認定藐視國會;但兩人都以行政特權脫身,司法部拒絕起訴。
這兩案明顯都是政黨較勁,屬政治動作,而且都有行政特權保障。賈蘭德是因為拒絕將拜登隱藏機密文件受調查,檢察官曾約談拜登,作了幾十頁筆錄與報告,檢察官何爾在報告中提及拜登年紀大,記憶有限,共和黨議員要求司法部把筆錄提交國會。
但司法部以行政特權回絕。它反控眾院無視憲法的三權分立,司法部需要保障它的調查工作,而且也已經提供大量資訊給國會。它指控國會眾院共和黨把國會嚴肅的權力當政黨武器。
藐視國會有行政特權配套,多數黨要在國會通過容易,但要真正起訴定罪便難。現在川普的白宮經貿事務助理納瓦勒正在服四個月因藐視國會而被判的刑,他的政治顧問班隆則還在上訴拖延入獄。
納瓦勒拒絕提交國會有關二0二一年一月六日群眾攻擊國會的文件及作証,他以行政特權對抗,但國會認為他並未能証明川普批准他使用行政特權。
班隆也是拒絕應傳向國會作証,說明有關一月六日暴動事件 ,他援引行政特權,但他早己被白宮解職,判刑四個月,正在緊急上訴,但法院已通知他七月一日入獄。
照美國的例子,行政特權有必要保障決策機密資訊,它與藐視國會對決,行政特權佔上風。國會眾院議長詹森在賈德蘭藐視國會案通過後,也只淡淡的說,這有象徵性意義,眾院盡了他們的法定責任。
這樣容易流於政黨爭執的法律,如果沒有充份協商,慎重確定各黨可以接受的文字,草率仗勢表決,結果一定徒增紛擾,也傷損分權的憲政原則。國民黨在立法院不顧正當法定程序,法未經傎重協商,便黑箱企圖蠻幹,受到反彈也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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