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碰到病患,只能從他的症狀去「猜」到底是什麼情況。
如果 a 疾病 30%、b 疾病 25%、c 疾病 20%,就從機率最大的 a 疾病去做檢驗確認,不是的話,就確認是不是 b 疾病,這個就是排除法。
食物中毒也是一樣,醫師一開始一定是從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去做診斷,不可能一開始就知道這個是台灣沒出現過的米酵菌酸。
家屬心情可以理解,可是不怪餐飲店,怪救人的醫師,真的很奇怪。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如果 a 疾病 30%、b 疾病 25%、c 疾病 20%,就從機率最大的 a 疾病去做檢驗確認,不是的話,就確認是不是 b 疾病,這個就是排除法。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 請多指教!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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