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引發糾紛的,是「三無漁船」(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
這些三無漁船,有時候還只是越界捕魚,有的根本就是在搞走私(毒品、漁貨)、偷渡,是連中國自己都會抓的。
對台灣而言,三無漁船「越界」就是違法,驅逐甚至扣船,都是公權力行使,不然怎麼對自家漁民交待?
這次發生事故,是三無漁船不但拒捕,還衝撞海巡署的船,對方衝撞後自己翻覆,這個也要算海巡人員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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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快艇翻覆2死風波持續延燒,部分死者家屬和陸方代表24日下午重回海巡署第9海巡隊查看事故船艇,並拿紙筆記錄細節資訊等。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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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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