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將 NET 聲請假處分的案子移到民事法院。
基隆市政府一副他們勝訴的樣子,還發新聞稿,主張 NET 提出的聲請未獲得裁准,顯然法院認為沒有必要性與急迫性。
行政法院只是移轉給民事法院,跟勝訴敗訴有什麼關係?
法院裁定裡面寫了,這個是民事糾紛,那雙方應該等判決出來,再依照判決處理啊!
可以先搶先贏嗎?
這個案子有沒有必要性、急迫性,2/1 之前,大家還不知道,現在大家都知道了。
如果法院收到 NET 聲請假處分時,直接、趕快核准,要求市政府維持現狀,市政府還敢在 2/1 烙人奪產嗎?
就是因為法院動作慢吞吞,慢半拍,覺得雙方都很理性,在 1/26 還發函要求市政府說明,結果市政府在 2/1 用拳頭說明了一切,比較敢的人就贏。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