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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被控誣告及貪污案 北院27日開庭

新竹市長高虹安(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虹安被控誣告、貪污 2 案,台北地院明天上、下午分別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高虹安到庭,並開放旁聽。據指出,原本兩庭安排其他時間,因高女另有要務請假,才安排在明天開庭。

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員任內自西元 2020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總計詐得新台幣 46 萬 30 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 5 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 9 月 25 日、 10 月 2 日、 11 日先後傳喚 5 名被告進行準備程序。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均不爭執,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

北院訂於 12 月 27 日下午 2 時 30 分再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高虹安與認罪的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一起出庭,並於明年 1 月間傳喚王郁文到庭。

另外,高虹安不滿男子陳時奮在社群媒體 Facebook 粉專「翁達瑞」貼文,指她遭指導教授除名,提告加重誹謗罪獲不起訴,陳男向北院自訴誣告罪。北院於 10 月間傳喚高虹安、陳時奮出庭。 12 月 27 日上午 9 時 30 分將再傳喚高虹安到庭。

據指出,原先 2 案法官排定的庭期都不是明天,但因原先排定的高虹安另有要務請假改期後,法官配合被告時間,恰巧都訂在明天。

誣告案部分,承審法官明天將針對案件爭點部分進行討論;貪污案的法官則將針對高虹安聲請調查的證據必要性部分討論,並排定後續的審理計畫。2案仍在準備程序,尚未進入實質審理階段。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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