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子帶 4 歲兒子到友人處所幫忙刺青,期間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睡著,導致男童誤食海洛因後中毒,幾乎成植物人,男子因疏於注意保護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處拘役 50 天。
根據苗栗地方法院判決,這名男子有施用海洛因習慣,本應注意讓男童遠離有海洛因的環境、避免誤食或接觸,竟疏忽未注意,於去年 2 月間帶 4 歲兒子前往友人家中開設的美髮店,替朋友刺青,期間自己施用毒品睡著,導致男童誤食海洛因。
男童誤食海洛因後,被送往醫院急救,當天轉送林口長庚醫院,經採集尿液送驗,呈嗎啡、可待因陽性反應及海洛因中毒而腦病變、喪失語言及肢體能力、癱瘓等重傷,幾乎成為植物人狀態。
法官審酌這名男子身為父親,應善盡對男童保護義務,竟疏於注意致男童誤食海洛因,導致重傷,實有不該,考量男子對於兒子重傷亦深感難過,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等情狀,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處拘役 50 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 1000 元折算1天。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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