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某科技公司滯欠營業稅及罰鍰新台幣 2069 萬餘元未繳,經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追查,發現公司負責人黃男及其妻賴女涉隱匿鉅額財產,今天向嘉義地院聲請管收 2 人獲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今天晚間發布新聞指出, 44 歲黃男、 40 歲賴女夫婦先後開設 3 家公司及 1 通訊行,調查局調查黃男上游廠商負責人異常資金流向,發現黃男夫妻 2 人名下銀行帳戶內分別從 2014 年至 2016 年間有鉅額資金進出,疑有逃漏稅之嫌。
後來查得這家科技公司在 2013 至 2014 年度部分銷貨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分別短漏報銷售額 4500 萬元、 5000 萬元。移送稅務機關對公司補徵2年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
但科技公司滯欠的稅款及罰鍰遲遲未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於 2017 年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
嘉義分署指出,行政執行官調查科技公司銀行帳戶,發現自 2014年 1 月起至 2016 年 10 月間,陸續有多筆大額資金遭提領,其中賴女提領金額高達近 4000 萬元,而賴女銀行帳戶於 2014、 2015 年有 6700 多萬元自科技公司帳戶匯入;黃男銀行帳戶於 2014 、 2015 年也有 500 多萬元自科技公司帳戶匯入。
嘉義分署表示,可見黃男、賴女夫婦不僅逃稅,並有計畫性將公司鉅額資金領出或匯入個人帳戶予以隱匿。
經行政執行官 5 年追查執行,黃男、賴女夫妻資產、收入大部分來自於科技公司的經營所得,而科技公司至今尚欠有 2069 萬餘元鉅額稅款未繳,但公司已無任何財產可執行。
行政執行官調查得知,黃男、賴女夫婦以債留科技公司,隱匿、處分科技公司財產方式增加自身財富,並以成立新公司承接科技公司顧客、銷售額,造成科技公司形式上無任何資產情形,以阻撓強制執行。
嘉義分署認為黃男、賴女夫婦行為已符合行政執行法的管收要件,嘉義分署行政執行官今天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管收 2 人獲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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